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人员在长达一年半时间里,通过医生“搭桥牵线”向全国30个省份销售抗癌药物达数十种,总金额超千万元。经权威机构鉴定,这些抗癌药均系假药,有的根本不含有效成分。
正规代购转向非法生产一盒抗癌药获利上万元
2016年3月接到投诉后,深圳警方分别在某快递营业点、涉案人员家里及仓库缴获大量未销售的假药和犯罪用工具,陈忠华、梁德毅、陈卫华、王玉雷、周苏雅、韩惠平、彭晶晶、纪维维等8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
据办案人员介绍,该犯罪团伙主要负责人纪维维分别在香港和内地注册公司,以此作为据点,从海外供应商大肆购买抗癌药物。这些抗癌药数量比较多的有马法兰、格列卫、易瑞沙等药物,大部分都是新加坡、印度等地邮寄到香港新特药业公司所在地。纪维维说。
记者了解到,由于国内市场销量好,涉案人员除了直接从海外买药销售,还自制胶囊盗用国内外知名抗癌药品牌出售。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期间,涉案人员在没有营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抗癌药品有万珂、阿比特龙、格列卫、美罗华、马法兰、AZD9291药物等30余种,一盒抗癌药价格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
在这些药品中,销售价基本是进货价的两倍以上。如格列卫的进货价是500元,销售价是1500元左右;美罗华进价7500元,售价达15000-17500元,最高可获利1万元。
医生“搭桥牵线”快递畅通无阻
记者采访发现,涉案人员主要以分成的方式让医生“搭桥牵线”推荐给癌症患者及其家属,然后通过快递派送。
“我们先后去了广西、河南、海南等地,基本上大一点的三甲医院都去过了。每个医院我们都会去医生办公室和病房这两个地方,选择的科室是肿瘤科和血液科。”梁德毅说,他们推销时带着一份列有70多种药品的报价单,全部都是肿瘤和血液方面的疾病治疗,很多药在国内根本没有见过。
纪维维说,卖药主要通过网络销售快递寄送。“网上销售除西藏以外全国各省的客户都有。帮我联系介绍业务的医生一般是按照药品销售额的10%分成,通过他们提供的账号转账过去,像北京、上海、湖南等地医院比较多。”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的检验鉴定,涉案的抗癌药抗肿瘤药中,有的不含有效成分,有的属于未经批准。这些药物不仅对癌症患者无益,还会贻误病情。有受害人反映,服用后出现头晕、呕吐、四肢乏力等不良反应。
代购“野蛮生长”监管需要“亮剑”
业内人士和专家表示,近年来,海外代购药品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和商家加入药品代购行列,需要在优化审批环节、创新药品监管机制、补齐行业短板、消除执法盲区等方面下功夫。
“虽然犯罪团伙受到法律严惩,但其背后暴露出我国药品监管领域的严重缺陷。”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淑钿说,在这起假药案中,涉案人员从明目张胆成立公司采购药品,到堂而皇之打网络广告宣传,再通过网络和快递畅通无阻配送至全国,监管环节层层“失守”。
广东融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吕胜柱指出,我国药品管理法对开办药品企业和药品进口等都有严格规定,相关部门要利剑出鞘,加强从采购源头到销售终端整个流程的监管,并加大打击力度。此外,还要依托高科技加强对网络聊天软件、实时通信工具、物流快递、银行账户等信息的筛选和过滤,消除工商、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执法盲区。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首席放射物理专家胡逸民表示,我国药品审批、注册、论证等流程较长,同类药品上市往往滞后于国外,可在提升国内药品质量的同时优化药品审批环节,让国内消费者同步“尝鲜”。(记者 周科)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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