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年底前全面改制 中石油公司制改革倒计时
随着国资委进一步明朗了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这个大态势,央企也加快行动了。
8月1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宣布,集团日前召开公司制改制工作会议,提出中石油集团及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要于2017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
《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印发。实施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中央企业全部改制为公司制企业。有央企负责人称,这意味着,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将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基础。
挑明全面改制时间表
中石油突然提出于2017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主要是基于此前中央政府对于国企改革的部署要求。
《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日前出台并实施。根据方案要求,2017年年底前,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要全部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称,公司制改制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需要。截至2016年底,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超过92%。但由于国有企业集团层面改制成本高、耗时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制工作进度。目前101户中央企业中,仍有69户集团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近5万户中央企业子企业中,仍有约3200户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加快推进这些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是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前置性条件,是国有企业改革整体向前推进的重要举措。
该负责人还指出,公司制改制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有利于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边界;通过公司制改制,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赋予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甩包袱两年减亏600多亿元
近几年,中石油的内部改革一直没有停歇。
据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徐文荣介绍,近年来,中石油集团大力推动业务重组,压缩法人实体,尤其是通过中油工程、中油资本等重组上市,已完成了大多数子企业的改制。
今年上半年,中石油经营状况进一步好转,收入、利润、税费同比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分别增长30%、10%和6%,国内外油气生产、炼油、销售、管道运输、工程服务等9个主要业务板块全部盈利。
中石油董事长王宜林认为,上半年经营形势好于预期、财务状况总体稳健,得益于一系列优化生产运行的改革举措。
近几年,国内天然气销售出现“旺季不旺”的局面,销售企业普遍出现“赔本赚吆喝”现象。今年年初,中石油对天然气销售模式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把天然气销售业务单独分离出来,独立运行,在全国成立五个区域性分公司。这一改革举措成为国内天然气销售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样本。从上半年开始,中石油天然气销量同比增幅达到14%,重回两位数增长,是2014年以来的最大增幅。上半年,天然气销售业务贡献利润近50亿元,成为中石油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公司改制方面,中石油还一直在“甩包袱”,清理处置亏损企业和“僵尸企业”。据记者从中石油了解,两年来,中石油加快业务结构调整,相继关停9座小炼厂,淘汰落后产能1105万吨;200多个小法人“销户”,一半左右的亏损企业“摘帽子”,亏损额减少65%,直接减少亏损600多亿元。
混改初见成效
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是中石油近几年一直在积极推进的。
近两年,中国石油与新疆、四川、陕西等地方政府及各类性质的企业,在油气勘探开采、炼油化工、成品油销售等领域开展了50多项合作,借助“外力”实现资本增值。在境外,中国石油在中亚天然气管道项目引入社会资本,成功开辟海外项目权益融资新渠道,探索出企业与地方合作新模式。
以成品油领域为例,自地炼获得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后,中石油等三大国有石油公司与地炼的合作呈加速之势。
2016年4月,中石油与山东东明石化、京博石化、海科石化等8家地方炼厂就资源互供达成协议。中海油也在同年宣布要拓展同地炼的合作,并将为地炼采购进口原油作为业务增长点。安迅思数据显示,2016年,中石油、中海油分别向地炼提供约1100万吨原油和1000万吨原油。
7月27日,王宜林在中国石油2017年领导干部会议上指出,要持续深化市场化机制改革,包括推进内部产品和服务价格市场化,主动参与油气管网运营市场化,吸纳多元投资参与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公平开放。下半年要集中力量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持续推进专业化重组,优化管控模式和运行管理机制,加快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中石油等央企纷纷加快改革步伐,目前改革进程显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主导方向还不是国有企业的自身,而是在国家层面推进国有资产的资本化管理。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这个态势正在明朗。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正在成为国资改革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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