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债严投资管金控 央企三维度发力降杠杆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刘丽靓     时间:2017-08-10





  较高的负债率、境外投资的高风险以及境内盲目开展金融投资令央企防风险、降杠杆已刻不容缓。据了解,近期,多部门有望祭出降杠杆组合拳。央行将出台有关产融结合和企业金融控股的管理办法,国资委也有望出台专门针对央企金融控股的管理办法。此外,央企降杠杆控负债防风险指导意见、央企合规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债转股相关配套政策正在积极制定有望下半年出台。同时,招商局、中国电建等多家央企积极部署降杠杆。随着一系列政策发力,下半年央企降杠杆将显实效。
 

  降杠杆:央企在行动
 

  财政部数据显示,6月末,国有企业负债总额941293.4亿元,同比增长11.4%;其中,中央企业负债总额498305亿元,同比增长9.2%。根据财政部的数据计算,到今年6月末,国有企业负债率为65.6%。高负债令国企降杠杆迫在眉睫。
 

  发改委数据显示,降低企业杠杆率几大途径均取得积极进展。其中,债转股方面,截至目前,各类实施机构与钢铁、煤炭、化工、装备制造等行业中具有发展前景的70余家高负债企业,积极协商谈判达成市场化债转股协议,协议金额超过1万亿元。
 

  目前,多家央企积极部署降杠杆。招商局相关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下一步将采取五大举措着力降杠杆:一是加快重组进程,加强资源整合;二是落实“压减扭亏”、推进“处僵治困”,主动化解债务风险,有效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三是紧抓两金压控、提高资金效率;四是加强资金融通、创新融资手段;五是强化风险管控、严防风险底线。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表示,要将公司“去杠杆”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境外发债、基金利用和资产证券化工作。中国铁物在2017年上半年经济活动分析会上表示,加强资金管理,改善融资环境;加快清欠清收步伐,争取资产盘活尽快取得突破;加强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有序推进重组上市,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强化特困专项治理,加快停业出清进程;严格内控,强化监督,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中钢集团指出,下半年要扎实推进混改相关工作,确保核心业务发展、资本运作、存量盘活等重点任务取得新进展,同时有力推进改革步伐,更加突出核心主业发展,坚定走好中钢二次创业长征路。
 

  “我们现在主要工作就是做大做强主业,降杠杆防风险。”一位大型央企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年计划中的一个并购项目就是在围绕主业在找项目,房地产业务早就剥离重组了,融资性贸易更是早就停止了。下一步将加快重组、混改等步伐,压减扭亏着力降低企业杠杆率。
 

  境外投资:加强全过程管理
 

  近年来,央企海外投资步伐进一步加快,在走出去取得长足进展的同时,投资失利问题也正凸显。
 

  “海外投资风险大,出事多。部分企业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事前决策随意,可行性论证流于形式;二是事中管理薄弱,财务风险管控不力;三是事后监管缺位,对有关决策和执行主体约束不力。”
 

  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表示,防范国企境外投资风险,建立健全相应绩效评价体系是关键,应尽快制定相应评价方式和考核体系,明确考核主体、量化规定考核内容和标准,这是绩效评价的首要问题。
 

  监管升级,部分央企风控在行动。据了解,中铝公司出台《中国铝业公司投资管理〈问题清单〉全覆盖穿透工作方案》。中国五矿表示,境外投资方面,集团强化了尽职调查程序,明确了尽调内容和标准,加强了对可研报告风险的研判、分析、对标和审核工作,并通过优化投资项目评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投资决策的科学性,确保项目风险可控。
 

  进军金融:审慎规范杜绝盲目
 

  随着产融结合的开展,近年来,央企进军金融领域的步伐正在加快。在央企金融版图加快扩张的同时,风险也在积聚。
 

  国资委方面近日强调,要规范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管理,通过产融有序结合促进主业和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务必回归本源、严防风险。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业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金融业务进行科学规划布局,围绕主业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建立完善产融协同制度机制,强化考核引导约束,防止资金空转套利和“脱实向虚”。要加强统筹管理,审慎规范开展金融业务,杜绝盲目开展金融投资。要加强风险管控,确保不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李锦指出,发展金融业务是助推央企主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但部分央企热衷金融业务也引发了外界对其是否“脱实向虚”,会否导致金融风险的担忧。有的央企从一开始投入金融控股平台就是为了赚钱,不是为实体经济,这种企业发展思路很容易偏离企业发展主业,最后“反客为主”。一些央企发展金融有一定投机性,容易加大国有资产风险。要解决好央企热衷于投资金融行业,过度追逐眼前经济利益的问题,国资委要对央企的功能进行进一步的制度化定位和细分,并建立相应的业务发展考核机制促进其功能实现。对于投资类央企,应当鼓励适度发展金融业,但对于以实业为主的国企,必须强调其在发展实体经济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应借助于功能界定及考核机制,使企业的发展定位更加清晰,逐步使国有企业摆脱功利化、短视化倾向。此外,对金融与主业的比例也要划定。
 

  “央企为了自身实业的长期更好发展,可以适度参与金融业投资。”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指出,央企热衷金融业,是因为金融业务的收益远高于实业,投资金融业的成本也远低于实业的升级改造。加之央企相对融资成本低、自身金融需求强,因此建立自有金控平台的意愿就更强,但这会让央企内部对于实业板块的侧重降低,不利于发挥央企作为国民经济压舱石的作用。央企融资成本低,容易忽略对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降低金融业的经营效率,作为央企内部的金控平台,既要照顾母公司集团业务又要保持业务的独立性,这是矛盾的。对于央企来说,应减少金控平台,做强财务公司,着重战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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