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李晓军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日照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万同之妻刘淑娟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10月28日,刘淑娟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犯罪,数罪并罚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6年10月31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万同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50万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此案的侦办详情。
农民工向厅官儿子公司大额转账
2013年9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提到,日照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万同在担任日照市副市长期间,在处理日照某电子商务公司违规经营事件中,存在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
“举报信反映的问题比较笼统,但是这个商务公司发生过一起群体性事件,社会影响很大。日照坊间也有传闻,万同夫妻二人搭档,丈夫利用职权给人办事,家属则在背后收受钱财。”山东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高广才介绍。
高广才说,刚到日照准备调查时,就听到了很多关于万同的传言,涉及到他的妻子、儿子,主要是围绕不正当政商关系、不明财产来源等方面,于是办案人员决定先从他的家庭财产情况入手。
三个月后,检察官逐渐掌握了万同及家庭成员人员资产、企业经营、社会关联网等重要信息。
随着调查的深入,万同的家庭情况渐渐浮出水面——万同的儿子万某在日照经营着一个规模不小的船运公司。万同夫妻对这个孩子非常溺爱,但是又常常怒其不争。
原来,出生在农村的万同自幼经历坎坷,家境困难,父母砸锅卖铁供他上学。不甘屈从命运的万同经过努力,一步步走上了副厅级领导岗位。同样,万同对儿子也寄予了很高期望,可现实却让他深感不安,儿子不仅叛逆,甚至连学业也难以完成,日后想要成就一番事业,看来是难上加难了。万同想,不如用现在手中的关系与权力,尽量给孩子规划好未来。但如何去做,他可是费了一番脑筋。
检察官对万同儿子公司的资金往来进行审核,看上去,似乎没有太多问题。但很快,几笔不同寻常的大额转账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这几次转账数额很大,最高的一笔近千万元,并且转账方都是个人。通过对这几个转账人进行调查,发现都是当地的农民工,这些都是新开的银行账户。”高广才说,几个普通农民工,怎么会有这么多钱?他们又为什么向万同儿子的公司频繁大额转账呢?
此时,万同的妻子刘淑娟进入检察官的视线。她是日照市岚山区财政局的一名科级干部。身为一名公职人员,刘淑娟长期不去单位上班。
“刘淑娟虽然名义上在财政局工作,但实际上长期在日照当地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任财务总监。给万同儿子公司转账的人,恰恰与这个房地产公司有很多的资金往来,有关凭证记载是所谓的‘施工费’,这些‘施工费’数额与向万同儿子公司转账的金额相仿,时间也非常接近。”高广才说。
房地产老板交代万同职务犯罪
为尽快厘清房地产公司与万同一家的经济往来,办案检察官决定对房地产公司的账目进行调查。然而,查账避不开该公司财务总监刘淑娟,如何避开她的眼睛,检察官也是费尽心思。
“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们巧借调查外地官员在日照买房为名,直接深入到刘淑娟就职的房地产公司进行查账。”高广才介绍,意外的是,企业老板郭某非常自信,他跟办案人员拍着胸脯保证,自己的账本是出了名的“铁账”,一点问题都没有。
历时两个月,办案检察官对20多年的账务进行了全面清查,从中获取了万同涉嫌犯罪的初步证据,但是能否确定万同构成犯罪,必须从郭某身上打开缺口。
然而,到案后的郭某却矢口否认和万同及其家属的关系,甚至连刘淑娟在公司就职的事都不承认,只是说年底事儿多,她来给自己帮个忙。
郭某有非常强烈的心理防范意识,经过较长时间较量,郭某始终拒不交代问题。让郭某彻底改变态度的,是检察机关人性化的办案方式。
“郭某患有高血压等病症,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情绪低落,担心病情出现反复,出不了监狱。对此,我们按照办案规定要求,专门将郭某安置在沂源县中医院的两间病房,按时给其检查身体,按时打针服药,同时对其生活起居悉心照料。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其病情不仅没有反复,而且不断好转,逐渐恢复了健康。”高广才说。
被检察官人性化的关怀所感动,郭某开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逐渐交代了万同通过刘淑娟向其索要贿赂的不法事实。
原来,刘淑娟通过与所谓的农民工签订虚假施工合同,向农民工银行账户转款等方式把钱送给万同,手段十分隐蔽。郭某还交代,在万同察觉到检察机关对郭某进行调查后,双方进行串供、退还贿赂款、伪造证据等。当然,郭某也交代了自己通过刘淑娟请求万同为其开发房地产提供帮助的问题。
于是,检察机关决定将此案向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移交,由山东省纪委正面对万同进行调查。2014年5月9日,山东省纪委决定对万同立案审查。经过纪检机关、检察机关通力配合,万同的不法事实逐渐浮出水面。很快,山东省检察院决定以滥用职权、受贿犯罪对万同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中秋节含泪写下19页犯罪过程
到案之初,万同先是避重就轻、不谈正题,试图蒙混过关。如何才能突破他的口供,成为摆在办案人员面前的第一道难题。
“我们与山东省纪委办案人员一道,针对万同的特点,共同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以快制胜,以证促供。另一方面,我们从刘淑娟兼职的房地产公司账务入手,梳理其牵扯的全部不正当资金,厘清其与郭某分别涉嫌犯罪的事实,使万同无可狡辩。”高广才说。
面对调查,万同始终一言不发,审讯工作僵持不下。为此,每天审讯结束后,办案人员就找来同步录音录像,一个镜头一个镜头地回放,对万同的每一个动作、表情反复揣摩。
在反复回放中,办案人员发现,万同对案件中的几个关键人物、几家公司特别敏感。办案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这有可能就是案件的突破口,于是立即通知外调组干警,对相关人员和企业进行重点外围取证。
面对铁一般的事实,万同终于主动开口说话了。中秋节前的一次审讯中,万同突然对检察官说了一句:“快中秋节了,你们就不过节吗?我孩子还好吧?”
高广才说,吃过苦的人往往最怕的就是自己孩子再吃苦。纵观万同的受贿轨迹,实际上就起源于他帮助丝毫不懂经营的儿子成立公司后,亲自出面协调贷款、拆借资金、联系业务。在公司巨额亏损、经营资金严重不足、公司难以维持的情况下,由妻子出面向他人索要和收受巨额贿赂,维持公司运营,自己在背后滥用职权,与他人进行权钱交易。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讯问的基础上适时对其进行人性关怀,及时向其通报其家人情况,积极宣传宽大处理的政策。
聊着聊着,万同的内心再一次被感化。到了中午,办案人特意买来热乎乎的豆浆和万同喜欢的三鲜水饺,陪他提前过了中秋节。面对这一切,万同夹起又放下,放下又夹起,最终,他的泪水悄然滑下。
就在这个中秋节,万同主动索要了纸笔,一口气写下了长达19页的交代材料和悔过书,详细叙述了自己伙同家人收受贿赂2000余万元的事实。
2015年11月11日,由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万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人们发现,曾经站姿笔挺,意气风发的万同不见了,只剩下一个白发苍苍的六旬老人,和他无尽的悔恨。(记者徐鹏)
转自: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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