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冒充网店客服诈骗案宣判,最重的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来源:法制网   作者: 王春 李强 应小勇    时间:2017-09-19





  2017年9月12日,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的网络诈骗案进行宣判,以诈骗罪对朱某鸿、曾某升、曾某煌等九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四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处四十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对3名主犯依法给予了严厉打击,判处刑罚十年以上,最重的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12人分工作案,冒充客服实施诈骗
 
  2015年9月,被告人朱某鸿、曾某煌、曾某升在福建省三明市密谋通过冒充淘宝客服对新开淘宝卖家实施诈骗。随后三被告人准备了电脑、无线上网卡、银行卡等作案工具,并先后雇佣被告人朱某尚、黄某强、蓝某祥等九人(有三人另案处理)作为一线人员共同实施诈骗。12人均系80后,初中或高中文化。
 
  一线人员在互联网上搜索新开的淘宝店铺,然后以买家的名义谎称支付不成功为由套取卖家的QQ号码提供给二线人员朱某鸿、曾某煌和曾某升。之后,二线人员冒充淘宝客服工作人员添加被害人的QQ好友,以卖家必须开通“保证金协议”1000元、“假一赔三”3000元和“七天包退换”5000元等理由向淘宝店主诈骗钱财。部分卖家信以为真,将相应的款项汇入指定的账户,甚至朱某鸿等人还会利用远程操控程序将被害人账户内的资金全部卷走。被害人转账后,资金先进入网上交易平台,利用虚拟账户购买游戏点卡、话费充值卡等进行“洗钱”,后再分赃。
 
  如果骗到钱,二线人员会在YY里告知提供QQ号的一线人员,骗到多少钱就告知“进多少个”,事后按诈骗数额10%左右的标准向一线人员发放报酬,其余赃款由朱某鸿、曾某煌、曾某升平分。2016年2月,朱某鸿、曾某煌、曾某升分头作案,作案方式和上述一致。2016年3月18日,常山县公安成功破获此案,并当场抓获被告人和扣押部分涉案赃物、证物。
 
  骗得350余名被害人110万,单笔最大金额11万元
 
  据悉,该起网络诈骗大案是全国破获的首例冒充网店客服诈骗案。因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常山县检察院在法院审理期间先后二次追加起诉。最终查明认定,截至被抓,被告人朱某鸿、曾某煌、曾某升等人先后从三十余个省市自治区的350余名被害人处骗得现金110万余元,被害人中包含了未成年人、在校生。
 
  其中2016年1月,浙江常山市民严女士在网店开张当天的短短4个小时里,被这群诈骗犯罪团伙利用上述手段一步步引入精心设计的陷阱内,最后被远程控制的手段骗走了11万元。直至身上钱没了,她去找家人借钱时在家人的提醒下才发觉被骗,这也是被骗数额最大的一笔。
 
  电子证据发挥定案作用,追赃挽损八十余万元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朱某鸿等人在作案手段上作了迂回处理,即通过无线上网卡避免固定IP被查以及对诈骗所得进行洗钱后再取现分赃,来试图掩盖犯罪行径,给侦查犯罪和查明事实增加困难。被告人自认为这样就会到导致证据不足,并在庭审中对部分犯罪事实进行积极辩护。
 
  但常山法院审理认为,综合本案的全部证据,特别是YY聊天记录这一客观全面的电子证据佐证,能与提取的物证、书证等相关证据互相印证,共同证实本案指控的犯罪事实已经达到证据确实充分并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最终,九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大、受害人数多、涉及地区广,社会危害性极大,且有从重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在审理期间,常山法院依法运用从轻处罚规定,引导被告人及其家属退赃退赔共8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为被害人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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