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一老赖买不了高铁票大骂法官半小时,被拘15天罚10万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马志亚、吴磊、陈强    时间:2017-07-25





  扬子晚报消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当了老赖,结果外出旅游时,买高铁票被拒绝。徐州一名公司老板不但不反思自己的行为,居然拿起了电话,对法院承办法官破口大骂半个小时!近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徐州一家企业法定代表人孟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并处罚款10万元。
 
 
  2016年4月,徐州裕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农公司)法定代表人孟某,因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将公司离职员工任某诉至法院。经依法审理后,铜山法院一审判决裕农公司一次性支付任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1319.75元。后裕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徐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裕农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2017年2月,案件依法进入执行程序。经了解,进入执行阶段的涉及该企业劳动纠纷相同类型的案件还有4起,涉案标的20余万。
 
 
  案件执行期间,孟某从不到法院,均委托该公司员工邱某出面协调,对于申请人提出的要求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履行时间一拖再拖。鉴于其抗拒、逃避执行,2017年7月初,铜山法院依法将孟某拉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7月中旬,孟某去车站购买高铁票准备出游被拒绝,方知自己被“拉黑”。7月18日下午,气急败坏的孟某给承办法官打电话,用极其恶毒的语言破口大骂承办法官,时间长达半个多小时,承办法官当即进行录音取证。
 
 
  鉴于孟某的恶劣行径,铜山法院执行局决定立即采取行动,给予其严厉打击,并尽快使困难职工拿到补偿金。因不了解孟某具体住址信息,法官经多方打听,辗转得知孟某每天都有按时按地晨练的习惯,遂决定19日凌晨开展行动,将孟某成功拘传。
 
 
  铜山法院认为,孟某的行为不仅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正常的诉讼活动,而且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作出司法拘留15天,并处罚款10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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