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年薪16万的家教老师多次强奸、猥亵女学生,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将该老师邹某公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检方指控,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被告人邹某为被害人王某(1998年11月出生)所就读的某中学数学任课老师。2016年9月,邹某辞职,任北京一所著名中学临时代课老师。2015年10月至案发前,邹某受雇为王某的家教老师。
摄像头拍下的猥亵过程
2016年3月至案发时,被告人邹某在其家中、被害人王某家中,利用给王某辅导功课之机,先后四次强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并多次强行亲吻、抚摸王某,对王某进行猥亵。
检方认为,被告人邹某以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邹某以胁迫方法强制猥亵罪他人,其行为应当以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邹某一人犯数罪,应当对其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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