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安徽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原副局长陈海斌涉嫌受贿一案,在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2016年间,陈海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256万余元。庭审现场,这名当年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因案情较为复杂,法庭将择期作出宣判。
每个印章收2元“提成”
陈海斌出生于1969年,是合肥市长丰县人,先后担任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2016年,陈海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杭州华杭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256万余元。
2015年4月,华杭公司电子印章在合肥上线,公司经营人方某将一张银行卡交给陈海斌,并言明“按合肥印章数量,每个印章2元,每月向这张卡里打钱”。至2016年10月,共向该卡打款63万余元。
夜总会大股东行贿50万
除此之外,陈海斌还为涉黄会所提供保护。合肥“至尊银座”娱乐有限公司自2010年成立以来,一直存在有偿陪侍、裸陪等涉黄违规经营行为。为逃避打击,获取保护,该夜总会大股东叶某多次到陈海斌办公室行贿50余万元。其他如洗浴、电玩等娱乐场所的经营人对陈海斌趋之若鹜,纷纷送钱,寻求帮助和保护。
2016年,陈海斌利用担任合肥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之便,接受合肥一家渣土运输公司经理李某的请托,收受现金5万元,为其公司违规运输渣土行为给予关照。
庭审现场流下悔恨眼泪
7月5日上午,陈海斌涉嫌受贿一案在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微信公号 安徽法制报 图
据公开资料显示,陈海斌任城管局副局长约一年时间。 2015年12月20日,陈海斌被免去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职务,上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2016年12月9日,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通过关于许可对市十五届人大代表陈海斌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据了解,陈海斌出生在合肥市长丰县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因为读书用功,他成为该村第一名大学生。原本他可以有一个大好前程,却因为自己的贪欲,亲手毁了这一切。
公诉机关认为,陈海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海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大部分无异议,只对部分收受的数额认为是朋友之间的经济往来,不应认定为受贿数额。
在最后陈述时,陈海斌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希望法庭能给他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因案情较为复杂,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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