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王先生在网络上认识了一名女孩,该女孩自称“大领导”的女儿,在部队工作,随后双方在网络上建立了恋爱关系,但之后女孩总是向他借钱,这引起了王先生的怀疑。后来王先生发现,这名女孩实际上是男子赵宏(化名)扮演的。昨天上午,
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检方指控赵宏骗取王先生25万余元,此外还以能调动工作为由骗取另一名被害人2万元。庭审期间,被告人赵宏否认指控。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被告人赵宏,男,1989年7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无职业,涉嫌诈骗罪。公诉机关起诉称,被告人赵宏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11月间虚构“赵青楚”身份,以“投资理财”、“母亲生病”等虚假理由,冒充异性与被害人王某某(男,40岁,天津市人)聊天交友,分多次骗使王某某在北京市朝阳区名人大酒店等地向其账户汇款,骗取王某某共计25万余元。
赵宏于2014年2月至9月间在北京市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等地以帮助被害人潘某(男,24岁,浙江省人)安排工作为由,骗取潘某2万元。赵宏于2015年8月26日被民警查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赵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期间,被告人赵宏不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两起犯罪事实。赵宏表示,他没有虚构“赵青楚”的身份,“赵青楚”是他的前女友,如今已经分手。他根本不认识第一起案件中的被害人王先生,从未和他联系过。收到两名被害人钱款的银行卡,系“赵青楚”在使用,“赵青楚”在部队当情报员,都是用军用线路和他联系。关于第二起案件中的被害人潘先生,赵宏表示确实收过潘先生的钱,但这是潘先生家属为了给儿子转士官主动打给他的,并非他索要。
两名受害人不认同被告人的说法,受害人王先生表示,案发前他在网络上认识一个自称在部队工作的女孩,叫“赵青楚”,两人在网络上建立了恋爱关系,但并未在现实中见面。“赵青楚”自称是大领导的孩子,总是找理由朝他借钱,后来他开始怀疑“赵青楚”的真实身份。王先生认为女孩“赵青楚”就是被告人在网络中扮演的角色。
受害人潘先生表示,赵宏称自己有关系帮助调动工作,潘先生动了心,家属才给了赵宏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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