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介绍,2015年5月,北京市建立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将市委组织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外办、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纳入成员单位。2016年,将市财政局增补为成员单位,充实了追逃追赃工作力量。
今年3月22日,根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需要,北京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调配充实人员力量,新设立第十七纪检监察室,明确履行追逃追赃、防逃、提请有关部门开展国际执法合作等3项工作职能,作为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市纪委介绍,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共缉捕、劝返外逃人员61人,北京市7名“百名红通”外逃人员已有3人归案。2015年起,北京市建立外逃人员数据库,对1995年以来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外逃、出走、失踪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和分类处理,并接受海内外公众对外逃贪官的举报线索,实行及时更新、动态管理,为追逃追赃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2015年起,北京市就明确各区、各局级单位党委(党组)是国际追逃追赃情况报告的责任主体,实行“一案一报”制度,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市追逃办。对新发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的,约谈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
本着“防住一个,就是追回一个”的理念,北京市将防逃工作与追逃追赃工作同考虑、同部署、同安排、齐推进,制定印发《北京市建立“追防一体化”机制实施办法》,涵盖建立市区两级联动、专项行动协同、防逃预警、部门联动、分析研判、督导考核、约谈提醒、责任追究等10项机制和20项工作任务。
各区、各单位严格监管领导干部,扩大因私出境报备范围,将关键岗位监督关口前移,实现公职人员全覆盖。仅2015年以来,北京市严把立案环节防逃阻逃关,共阻止职务犯罪嫌疑人出逃30余人。某市级单位原负责人在首都机场边检受阻后,迫于压力,主动到市纪委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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