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药师“挂证”乱象(建议)
执业药师是负责提供药物知识及药事服务的专业人员。据有关规定,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必须有执业药师指导用药,处方审核岗位的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然而现实中,一些药店租用执业药师证、药师“挂证”不在岗的现象依然存在。
药店“租证”“挂证”等现象,与执业药师供不应求有很大关系,全国执业药师的缺口较大。“挂证”药品零售企业、中介机构与持证人员,在利益驱动下各取所需,加剧了“人证分离”乱象滋生蔓延。
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整治力度,严格查处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的个人和企业。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执业药师“挂证”黑名单,让不良执业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山东青岛市 潘铎印)
转自:《 人民日报 》( 2019年04月08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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