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只要在朋友圈转发三条广告,便能收到每日30元工资?短短三个月,全国便有1.1万余人(次)中了这个微信骗局,诈骗团伙共骗取所谓“入职费”510余万元。近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以诈骗罪对李某等6人依法提起公诉。
2017年6月,李某等6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成立了一个以微信为载体的诈骗团伙。该团伙以某有限公司的名义,注册了几个微信号,对外宣称只要交纳398元“入职费”,每天在自己的朋友圈发布三条广告,即可领取每天30元工资,若推荐其他人加入,可领取80元推荐奖等。这吸引了全国各地微信用户加入。
该团伙将受骗的微信用户拉入众多微信群,每天在微信群发布一定数量的任务,待受骗微信用户完成每天的任务即发放30元红包,以此取得各被害人的信任。随着被害人数量的不断增加,达到一定的规模,该团伙再统一解散所有微信群,拉黑被害人,从而非法占有被害人交纳的“入职费”。
为了达到快速、大量敛财的目的,该团伙在实施诈骗过程中还使用了下列方法:因该团伙人员有限,便雇用部分被害人做微信群的“管理人员”,负责给其他被害人发放每天30元红包,每天领取90元工资,但受雇被害人需交纳1200元“保证金”;对部分被害人宣称只要再交纳320元“入职费”,每天在朋友圈发布五条广告,即可得到双份工资;在该团伙准备解散微信群之际,通知各被害人再交纳65元,每天工资可增加5元,否则按退群处理。
该团伙通过前期的操作,利用被害人推荐他人加入、在微信朋友圈发消息等方式逐渐扩大诈骗规模,于2017年8月底9月初达到作案顶峰。9月12日17时许,该团伙解散所有微信群,拉黑所有被害人。短短三个月,该团伙共计骗取510余万元。
转自: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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