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长沙校友会副会长、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湖南工总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树森律师日前就“鸿茅药酒事件”后续问题接受红网时刻记者采访。
4月17日下午,被羁押98天的广州医生谭秦东走出内蒙古凉城县看守所大门,取保候审。10天过去了,这位因在网上发表鸿茅药酒相关言论曾被羁押的医生,其未来的命运依然受到广大网友的关注。红网时刻记者日前就该事件的后续问题采访了中南大学长沙校友会副会长、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湖南工总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树森律师。
本案补充侦查阶段结束后存在两种可能性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张树森表示,取保候审意味着本案的最终结果还有待观察。
本案于2018年4月17日被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鉴于本案已经引起全国主流媒体高度关注,公安部和最高检都对本案做出了指示,相信本案会严格按照刑事诉讼程序推进的概率相对较高。
在侦查阶段结束后存在以下两种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一个月内撤销案件。凉城县公安局经过补充侦查后若认为谭秦东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就会撤销案件。
第二种可能: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凉城县公安局经过补充侦查后依然认为谭秦东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则本案将再次被移送至凉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若本案被再次移送审查起诉会有哪些后果?
张树森介绍,若本案被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凉城县检察院根据该县公安局补充侦查后移送材料进行审查,将存在如下可能:
第一种可能:凉城县检察院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凉城县检察院若认为谭秦东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凉城县公安局移送的证据确实、充分,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二种可能性:凉城县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凉城县检察院若认为本案经过二次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做出不起诉决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类不起诉,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虽无论是哪一种不起诉决定都将导致刑事诉讼程序的终结,但不同的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性质以及对当事人的影响是完全不同的,直接涉及当事人有没有国家赔偿请求权。
谭秦东是否有权申请国家赔偿?赔偿标准如何?
张树森表示,如果本案最终经法院判决认定谭秦东无罪或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谭秦东则有权申请国家赔偿。若最终谭秦东有权申请国家赔偿,赔偿标准如何?
根据国家赔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5月31日公布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赔偿金标准每日258.89元,谭秦东总共被羁押98天,有权获得国家赔偿25371.22元。
在精神抚慰金方面,《国家赔偿法》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附:“鸿茅药酒事件”回顾
2017年12月,广州医生谭秦东在网上发帖,称在老年人群体中热销的“鸿茅药酒”,实际上是酒剂类中药,成分中含有多种毒性中药材,并在标题上指鸿茅药酒是“毒药”。
2018年1月10,谭秦东在自家楼下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警方带走。
2018年1月25日,谭秦东因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被羁押于凉城县看守所。
2018年3月23日,本案被凉城县检察院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要求凉城县公安局对起诉意见书所提到的文章点击量和转发量是如何认定的等6个方面进行补充侦查。
2018年4月9日,凉城县公安局第一次补充侦查后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2018年4月17日15时54分,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指令凉城县检察院将“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信誉案”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2018年4月17日下午,谭秦东获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记者 吴公然 实习生 黄煜)
转自: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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