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进度质量要求。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清理整顿违法违规产能,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防止已经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指导和督促相关地区按期完成全年粗钢压减任务,彻底取缔“地条钢”。
二是大力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完善政策环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重点地区钢铁企业加快兼并重组,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问责。针对中国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反映的问题,开展进一步调查工作,督促协调有关方面抓好问题整改和建议落实。组织开展取缔“地条钢”专项抽查,对取缔不到位的地方,依法依规追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相关企业责任。指导各地做好去产能信息公示公告,强化社会公众监督。
四是保障供需总体平衡。按照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有保有压政策促进钢材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要求,提高钢材有效供给水平,避免市场大幅波动。
五是针对钢铁市场供需形势变化主动发声,稳定市场预期,促进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和上下游协调发展。
六是加强钢铁去产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的监测分析,认真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中期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主动查找不足,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去产能工作。
根据中国官方规划,2017年将再压减钢铁产能5000万吨左右。
国家发改委表示,2017年全国共有天津、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四川、云南、新疆12个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安排了粗钢压减计划。截至5月底,全国累计压减粗钢产能已占全年目标任务的85%左右,全国已有广东、四川、云南3个省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27个省(区、市)取缔了存在的“地条钢”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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