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相对于年初《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本次《行动方案》提出的停限产范围和力度均出现了加码。
北京定目标:PM2.5降25%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今年上半年PM2.5平均浓度同比增长了5.4%,2013年以来首次出现了不降反升的情况。
为此,《行动方案》要求,必须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此次《行动方案》实施的范围包括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
按照《行动方案》对“2+26”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要求,2017年10月~2018年3月,北京、天津等5地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幅度居“2+26”城市之最;其次是唐山、保定、雄安新区、定州,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2%。
对此,一位不愿署名的“2+26”城市环保局长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今年上半年PM2.5浓度出现反弹之后,在完成《大气十条》目标上的难度增加了,《行动方案》设定目标更高,今年下半年环保工作力度和压力都会增加。他认为,推进环保工作不仅需要环保部门采取行动,更需要各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否则工作推进的难度大,成效却可能并不明显。
为保障各地认真落实、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工作,《行动方案》提出,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区县,将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将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
秋冬季多行业要求错峰生产
为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行动方案》的基本思路中,将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之一。《行动方案》提出,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
同时,在有色化工行业领域,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以停产电解槽的数量计;氧化铝企业限产30%,以生产线计;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采暖季限产50%。
上述环保局长介绍,《行动方案》在各方面力度都在增加,为保障完成任务,地方政府会进一步加码措施,不过重点和方向会根据各地实情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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