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48个农村和3个城中村,共计1.3万户的“煤改电”工程;完成221个农村和53个城中村,共计12.1万户的“煤改气”工程;对市区471台35吨及以下燃煤采暖锅炉实施清零……7月31日,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出台《太原市2017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今年10月底前,太原市区要建成“禁煤区”,市区范围内的生活用煤、农业生产用煤、商业活动用煤、企事业单位用煤、工业企业用煤(除太钢、二电和保留热源厂外),实现燃料煤炭清零,全部由清洁能源替代,替代率达100%。
通过拆除改造工程实现清洁能源替代
《方案》明确了今年散煤治理工作的重点任务及分工,最终目标就是要把太原市区建成“禁煤区”,所有燃煤活动都要用清洁能源来替代,重点将通过“城中村”整村拆除改造、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农村整村拆除改造、“煤改电”“煤改气”等工程来实现。
按照计划,年内,要完成36个城中村整村拆除工作,拔掉黑烟囱5000根以上;完成14个农村的整村拆除;完成园艺所地块、双塔南巷地块、凯旋街地块、上兰造纸厂地块、晋西和平地块、迎宾路地块,以及八河沿线、铁路沿线36片棚户区的拆除改造工作。
10月底前,完成48个农村和3个城中村,共计1.3万户的“煤改电”工程;完成221个农村和53个城中村,共计12.1万户的“煤改气”工程。按照要求,“煤改电”供热改造可采用蓄热式电暖器或空气源热泵等方式进行。“煤改气”供热改造可采用管道气、液化天然气(LNG)等多种方式入户,使用壁挂炉采暖或小型燃气锅炉供热等方式进行。同时,划入综改示范区征地拆迁范围的25个农村、共计1.4万户,由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清洁供暖改造,也要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
35吨及以下的燃煤采暖锅炉要清零
《方案》明确,要对市区471台35吨及以下燃煤采暖锅炉实施清零。要求由各城区政府组织热力公司、燃气公司和用户,按照“集中供热优先,其他清洁能源为补充”的原则,完成燃煤采暖锅炉清零。其中各锅炉产权单位作为投资主体,各城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共同配合,按期完成任务。
同时,各类专业市场,农村蔬菜、花卉、水果等各类温室大棚的燃煤锅炉也要求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三县一市”县域范围内,18台20吨及以下燃煤采暖锅炉要实施清零,149台20吨及以下常年运行燃煤锅炉要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各城区政府要积极推进19814户燃煤棚户区拆除改造,对暂时无法拆除改造的,要实施清洁能源供热改造。
此外,今年还将完成晋源热源厂、小店热源厂和东山热源厂共11台750吨燃煤锅炉的“煤改气”工程;完成清徐县热源厂8台420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并对综改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热源厂2台180吨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市区范围内禁售、禁运和禁用散煤
对暂不能实施集中供热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要求实施严格的燃煤管控和锅炉烟气治理设拖提标改造,确保在9月底前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要求。其中包括“三县一市”建成区外的531台20吨及以下燃煤采暖锅炉、娄烦县热源厂4台280吨以及城南热源厂7台630吨燃煤锅炉。
城中村整村拆除也好,采用清洁能源替代也好,就是为了在市区范围内“禁煤”。为此,《方案》也明确了“禁煤区”的范围,即城六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要求对散煤实施禁售、禁运和禁用。打造无燃煤村,所有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农村,要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即清存煤、拆锅炉(火炉)、拆煤灶,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原煤散烧,确保用气安全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所有清洁供暖改造的城中村、农村在完成无燃煤村建设后才可享受清洁供暖财政补贴。
延伸 各类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咋补贴?
(一)市区农村“煤改电”供热改造。市、区两级政府承担配套输变电工程的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和费用,对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工程给予30%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太原供电公司负责;采用空气源热泵供暖的居民,设备购置费用由市、区两级政府补贴93%,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户2.7万元;采用蓄热式电暖器供暖的居民,设备购置费用由市、区两级政府补贴88%,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户1.4万元;对采暖“煤改电”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个采暖期市、区两级政府对完成“煤改电”的农户不分峰谷每度电补贴0.2元,最高不超过2400元。“煤改电”的居民用户要同步实施炊事“煤改电”或“煤改气”,城区政府可进行适当补贴。
(二)市区农村,“煤改气”供热改造。
1.煤改管道燃气。市、区两级政府补贴燃气企业1万元/户(含路面开挖恢复、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具和安装等费用)。居民只需承担燃气工程费每户0.19万元和燃气取暖用暖气片及户内水系统改造费用。原则上每户只限补贴一台26KW及以下的燃气壁挂炉,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负担。天然气管网接通后,执行全市统一的天然气供气价格(当前居民用气价格2.26元/方),不执行阶梯气价。农户用气量在2250方以内,根据居民实际用气量,每个采暖季(151天)每户由市、区两级政府共给予1.1元/方的气价补贴,最高不超过2400元,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
2.煤改LNG点供。市、区两级政府补贴燃气企业0.6万元/户(含管网敷设、路面开挖恢复、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具和安装等费用)。居民只需承担燃气工程费每户0.19万元和燃气取暖用暖气片及户内水系统改造费用。原则上每户只限补贴一台26KW及以下的燃气壁挂炉,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负担。LNG管网接通后,执行全市统一的天然气供气价格(当前居民用气价格2.26元/方),不执行阶梯气价。农户用气量在2250方以内,根据居民实际用气量,每个采暖季(151天)每户由市、区两级政府共给予1.1元/方的气价补贴,最高不超过2400元,超出部分由农户自行承担。
(三)特殊群体支持政策。对于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在享受市、县(市、区)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一次性投资全部免费、采暖运行费补贴适当增加的原则,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另行制定补贴办法,予以救助解决。
(四)对农村自办的幼儿园、日间照料中心、诊所以及村委会等非盈利性公共服务单位,“煤改电”“煤改气”相关费用由各县(市、区)负责统筹解决。
(五)“三县一市”农村清洁供暖。“三县一市”农村“煤改电”“煤改气”一次性投资费用参照市区补贴政策执行,采暖运行费市级财政不予补贴,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六)上述补贴,市、县两级财政均按照4:1的比例分担。列入2017年整村拆除改造范围的城中村,如不能按期完成拆除,清洁供暖改造补贴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2:3的比例分担。各县(市、区)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煤改电”“煤改气”出台县级财政补贴政策,推动散煤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燃煤采暖锅炉清洁能源代替补贴政策。对采用集中供热以及各类非煤清洁能源方式代替燃煤锅炉的用户,一次性补助30元/平方米建设费用,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和用户共同解决。农村自建楼房供热改造的,只对使用超低氮排放燃气锅炉的用户进行补助。
(八)棚户区清洁供暖改造。棚户区清洁供暖改造补贴政策参照市区农村清洁供暖改造补贴政策执行。
(九)农村蔬菜、花卉、水果等各类大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由市农委另行制定补贴政策,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十)常年运行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政策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其中,实施燃气改造的必须使用超低氮排放燃气锅炉。
(十一)市政府对各城区散煤治理工作按照200元/户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由各城区政府自筹解决。
(十二)综改示范区要按照全市的统一要求,组织完成辖区范围内的燃煤锅炉拆除、农村清洁供暖改造等散煤治理任务,资金由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筹措解决。
链接
36个整村拆除的城中村:小店区的嘉节、红寺、北畔、大村、寇庄、横河、黄陵、北张、坞城;迎泽区的水峪、松庄、新沟;杏花岭区的中涧河、东涧河、柏杨树、伞儿树、淖马;尖草坪区的赵庄、摄乐、三给、芮城、营村、柴村;万柏林区的后王、窊流、北寒、大井峪;晋源区的金胜、董茹、周家庄、北河下、冶峪、古寨;综改示范区的城西、化章堡、疙瘩营。
14个整村拆除的农村:杏花岭区南洼;万柏林区大岩、西铭、白家庄、河龙湾、石马、袁家庄、上庄、下庄;晋源区东街、南街、西街、北街、新村。
(原标题:太原市区要建成“禁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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