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大成中学在开学前夕选派教师支教近日引发热议。据报道,8月28日,大成中学部分老师的手机上突然接到一条群发的短信,内容为:“根据县教育局要求和我校教师严重超编的实际,经研究决定,派你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县城周边学校支教。”
部分老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反映,此次被选派支教的近60名老师中,大部分是女老师,其中一些女老师要么身怀六甲,要么家里的孩子普遍很小。由于事先学校也并未进行沟通,因此部分老师认为此次选派支教明显不具备合理性。
大成中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中国之声记者,她在暑假前就主动申请了支教,而选派的人员涉及多位怀孕老师,因此引发了不满。她说:“(老师)有怀孕的、有孩子小的、也有(独自)带小孩的,他们应该是很不愿意的。”据这位老师介绍,此次支教为期一年。此前,大成中学也曾选派教师到外校支教。
9月10日,中国之声记者拨通大成中学办公室电话,在得知记者身份后,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想了解情况可以到学校,但没有回答记者的问题。
遂溪县教育局回应:支教教师就近安排,怀孕教师不再安排支教
有老师此前对媒体表示,大成中学此前的支教都是征集老师的意见,或者老师主动申请报名,这次却变成了强制摊派。也有老师提出,由于大成中学教师超编严重,县城周边的几个小学又很缺老师,所以,就安排了这次支教。甚至有老师疑惑学校会不会通过支教,在县管校聘中实现超编人员的分流或者解聘。
对于这些质疑,大成中学党总支副书记、办公室主任赵康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此次支教是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对于教师的家庭、身体状况等都考虑到了,也不存在通过此次支教解聘老师的情况。
遂溪县教育局副局长黄华军9月10号下午向中国之声记者表示,由于大成中学此前为两个学校合并而成,人员超编,加之周围几个学校教师缺额严重,因此通过支教解决现实困难。黄华军说:“我们也派了很多老师到外地,甚至外市、外省去支教。不是单单今年搞,去年也有,其它的学校也搞。我们就近安排,有的小学在学校(大成中学)对面,我们征求了老师的意见。”
黄华军表示,学校在与教师沟通后,已经决定怀孕7个月以上的教师不再安排支教,也会充分考虑老师的意愿。“(怀孕)七个月以上的,有六个左右就不安排了。如果不想支教的也可以到原校。我们会充分考虑到老师的意愿。附近的学校学生也要有老师上课,要统筹考虑。”
专家建议,支教应形成制度性安排,不应强制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因教师怀孕变相改变其工作条件和待遇,调岗应该具有合理性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国务院于2012年4月28日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在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看来,学校此前的安排明显不具备合理性,也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苏海南告诉中国之声记者:“如果要让怀孕七八个月的女老师坐车、挤车,或者自驾去别的学校支教,这至少是对女职工特别孕期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不到位。如果又没有跟老师做事前的沟通,那么这种管理方法也是不适当的,从人性化、职工关怀的角度有很大的欠缺。”
苏海南认为,学校对于类似支教的活动,应形成制度性安排,而这一事件也从侧面反映出其在管理理念和方式上的欠缺。苏海南建议:“比如说除了只要不是出现孕期这种情况,规定大家都有一个轮着去的安排,是一种公正、公开、公平的制度性安排,我想作为人民教师肯定是能够接受的,不能用这种强制的(方式)。至少管理理念上有欠缺、管理方式上不太得当,是应该改正的。”(记者 杨博宇)
转自: 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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