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李默海副教授发布错误网络言论,责令停职检查


来源: @芝罘发布、@山东工商学院   时间:2017-08-03





       @芝罘发布  7月31日 20时39分 消息: 
 
       今天(7月31日),有很多网友反映李默海(山东工商学院政法学院政治系主任、教授,挂职芝罘区委党校)在微博发表错误言论。目前,我们正在与芝罘区委党校、山东工商学院联系,对李默海及其发表言论有关情况进行核实,核实后的具体情况将及时予以公布。
 
       @芝罘发布 8月1日 8时53分 消息:
 
       鉴于李默海在网络上散布错误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研究决定,正式解除对其的聘任,不再为其提供挂职锻炼岗位,并已函告山东工商学院。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感谢广大网友对我们的关注和支持。 ​​​​ ​​​​
 
       @山东工商学院 8月1日 12时41分消息:
 
       《关于对我校教师李默海发布错误网络言论处理情况的说明》
 
       我校高度重视李默海副教授在网络上发布错误言论的情况。学校党委立即采取措施,核实情况,对其进行严厉批评,并责令其停职检查。当事人李默海承认了错误事实,并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学校党委将在进一步查明情况后,按程序依法依规依纪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李默海简历
 
       李默海,男,1971年8月生人,河南省台前县人,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政治学与行政学原理、中国政治制度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公务员制度。从事《比较政治制度》、《中国政治制度史》、《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行政监察学》、《行政组织学》、《人事行政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在《理论视野》、《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理论前沿》、《行政论坛》、《天府新论》、《求实》、《河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理论导刊》、《民主与科学》、《兰州学刊》、《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石河子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刊物发表论文近40篇,有的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复印。出版专著一部,参编教材四部。多次获得山东省及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参与国家和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多项。(简历来源: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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