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中之间不得借读


来源:三秦都市报   作者:张彦刚    时间:2017-07-06





  中考网上录取将于7月31日至8月11日进行。西安市教育局明确,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录学生,所有高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结果建立学籍,各学校之间不得借读。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录学生,所有学校录取的所有学生都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录取结果无效,招收的学生不建立学籍。全市所有学校的高一新生(包括本市户籍学生和外地户籍学生)都要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所有学校按照录取结果建立高一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接收自行流动的学生,更不得私自招收学生。高中学生学籍,是修业期满后颁发毕业证书、参加高考报名的依据。
 

  西安市高中学校之间不得借读。按照“学生因父母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支援边疆、服现役等特殊情况”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地(西安以外)学生确需在西安临时借读者,必须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程序办理借读手续,所有借读学生必须报市、区县教育局审批。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文化艺术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