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集中公布20例外汇违规案例,据了解,此次处罚案例不仅涉及企业、个人和相关银行,且首次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具体而言,外汇局通报的违规案例主要涉及企业逃汇,银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非银行金融机构违规转让QDII投资额度,以及个人逃汇等违规行为,共计罚款59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外汇局首次点名通报了四家银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的案例,涉及民生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和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地方分行。
在这些通报案例中,相关银行大多未按规定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包括债务人主体资格、担保资金来源、还款能力和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等。针对银行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外汇局对四家银行的地方分行处以罚款,并暂停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对公售汇业务三个月、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售汇业务三个月。
此外,外汇局首次通报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外汇违规行为,包括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违反QDII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向不具有QDII投资资格和资质的公司提供投资额度,累计净汇出1628万美元,且向外汇局提交不实证明材料;深圳诺安基金管理公司以QDII投资名义购汇汇出外汇资金298.7万美元在境外结汇后又于当日汇回,以此套取境内外人民币汇率价差。
此次通报还涉及企业逃汇、个人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例。在通报案例中,违规企业多通过虚构贸易背景,重复使用进口报关单或篡改海运提单构造转口贸易等方式进行逃汇。在个人外汇违规案例中,涉及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通过境外POS机刷卡支付人民币资金方式兑换外汇现钞,以及借用他人购汇额度分拆购汇等行为。
与以往相比,此次公布的案例无论是处罚比例还是处罚幅度均有所提高。外汇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体现了外汇局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整顿外汇市场乱象的决心。(记者 张莫 实习记者 向家莹)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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