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银行上市融资后再次“补血”遇到了一些难题。
7月24日,江阴银行就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发布公告,对其存在的票据业务相关的总金额约3.47亿元的未决诉讼的最新进展、被行政处罚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公司合规运营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进行说明。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此次监管对于江阴银行关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同业业务方面。
监管部门对银行日趋严格的资本约束和金融去杠杆的推进,使得银行业今年资本“补血”需求都十分大,同时,也使得依靠同业业务规避监管、扩大规模的银行难以为继,且风险逐渐暴露。
票据风险引关注
2016年9月,江阴银行正式登陆深圳交易所,成为首家在A股上市的农商行。
资本得以补充,截至2016年底,江阴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以及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4.18%、13.08%和13.08%。不过,截至2017年3月底,上述数据均有所下降,分别为13.87%、12.69%和12.68%。
为进一步补充资本,江阴银行计划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且在今年6月,该行已经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同意江阴银行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江阴银行认为,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后有助于该行提高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水平,从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并为江阴银行各项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在促进资产及业务规模稳步扩张的同时,提升江阴银行整体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然而,江阴银行的“补血”之路并不顺畅。因其下属村镇银行存在金额较大的票据案未决诉讼,江阴银行被监管部门要求对此进行情况说明。
7月24日,江阴银行发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其中披露道,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之日,该行子公司宣汉诚民村镇银行(以下简称“宣汉村镇银行”)共涉及6个票据纠纷案,分别为恒丰银行嘉兴分行案、恒丰银行南通分行案、恒丰银行青岛分行案、恒丰银行常熟支行案、鄂尔多斯农商行案、兴业银行宁德分行案,原告分别表示与宣汉村镇银行签订了《票据代理回购合作协议》或《商业汇票代理转贴现业务合作协议》。根据上述未决诉讼的司法文书统计,截至起诉时上述诉讼涉及诉讼请求金额合计3.47亿元,占江阴银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比例为3.85%,占2016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45.24%。
江阴银行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诉讼涉及宣汉村镇银行印章被私刻、伪造及业务没有书面合同等情况,尚处于法院审理之中或诉讼中止的状态,未判决宣汉村镇银行承担任何经济损失,且该事件已经被宣汉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另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十七家法人股东出具的承诺函,十七家法人股东已经承诺如该案件导致宣汉村镇银行或发行人损失的,由十七家法人股东承担。因此,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宣汉村镇银行因上述案件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小,上述案件对发行人的经营和本次发行不会构成障碍。“考虑到村镇银行服务客户群体、风控能力、资产规模等,监管不提倡、不建议村镇银行做票据业务。一方面,村镇银行面对的农民、农民企业家这一群体,一般不会存在票据业务;且一旦出事,损失动辄上干万,甚至过亿,这是村镇银行扛不住的。”某村镇银行资产保全部人士告诉记者。
重点方向“同业”违规
不仅上述票据业务,江阴银行其他同业业务同样引起了监管的关注。
根据江阴银行7月24日的公告内容显示,2016年12月27日,宣汉村镇银行因在吉安农村商业银行、民生银行盘锦分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兴业银行临汾分行五家银行违规开立5个同业账户,分别被中国银监会达州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共计100万元。
根据江阴银行2016年年报显示,大力发展同业业务是该行的主要工作之一。同业资产的会计科目包括: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记者查看根据江阴银行2017年一季报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底,该行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为12.04亿元,拆出资金为11.97亿元;2016年底,上述两项分别为8.67亿元和12.36亿元。
然而,在银监会今年连续发布的7个监管文件中,其中3个文件的重点指向了同业业务。
江阴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资金业务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券等AA级以上债券、政府债券和同业存单等高流动性、低风险的产品,占70%以上;而银行间理财产品、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总量不到30%,其中理财产品和基金绝大部分为优先级、保本型,风险性投资资产不到5%。2016年底该行MPA考核结果为A级,为最高等级。
近年来,随着银行竞争加剧,银行扩张规模的需求日益增长,同业业务因其可以规避监管、扩大规模等优势,被诸多银行广泛应用。
然而,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同业业务飞速扩张,相关风险隐患也在逐渐暴露。“创新后出现了跨领域、跨市场的产品交叉合作,就导致监管套利、同业资金在体内空转、杠杆抬高、期限错配等问题出现,增加了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温彬如是说。
为规范同业业务发展,自今年3月末起,银监会连出重拳,密集发布“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等7份文件,剑指银行同业、理财和投资等业务。
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7月17日,银监会召开会议,提出“有计划、分步骤,深入整治乱搞同业、乱加杠杆、乱做表外业务等市场乱象”,明确监管人员“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
不仅江阴银行,今年6月以来,银监会开出多张罚单,集中在违规放贷、同业业务等方面。业内人士预计,更多同业业务罚单还在路上。
而针对近期频频出现的同业业务风险问题,某城商行同业业务部人士向记者提示道,在同业开户时的实务操作中,部分银行基层网点因为同业信任而出现把关不严的情况,办理账户开销户等业务时,未严格执行“本人办、交本人、不转手”原则,未严格执行柜台业务必须在柜台办理和由开户企业办理等环节。“在交易前,一定要核实交易对手的身份,通过同业圈子、人脉、工作邮箱、办公电话等交叉核实,且要进行双人面签,不走形式、不暴露行程、杜绝三假‘假印鉴、假产品、假人员’。” 上述城商行同业业务部人士如是说。
针对上述被处罚事项,宣汉村镇银行亦进行了整改,如加强人员管理,加强印章管理,加强对账管理,加强账户管理。宣汉村镇银行根据《同业账户管理办法》中有关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要求,对宣汉村镇银行同业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进行规范管理,目的是确保资金安全,规定同业银行结算账户为结算性,只能用于代理现金解缴、代理支付结算等支付结算业务的账户,不得开立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财务会计部是同业账户管理部门,营业部主办会计每季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核对,清理存量不使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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