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一季度银监会系统(包括银监会机关、地方银监局以及银监分局)开出443份行政处罚后,第一财经记者粗略梳理银监会官网发现,二季度商业银行迎来了更猛烈的“罚单季”,包括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在内,共接到了约744份行政处罚,可谓力度空前。
“罚单非常多,现在已经没有和监管讨价还价的余地了。”某国有大行分行副行长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以前一些业务如果银行与监管层概念理解不一样,还可以去说说,现在“拿了罚单就得交钱”。
从银监会官网罚单数量的单月环比看,罚单数从2月份的127份逐月环比攀升,3~6月分别为139份、189份、233份以及322份。特别是进入6月份,仅银监分局就开出171份罚单。7月商业银行遭处罚力度依旧不减。从银监分局层面看,仅大同银监分局7月4日一天便连开47张罚单,罚金约940万元。
信贷违规仍是重灾区
“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销售对公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回购承诺、承诺保本;为同业投资业务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由于上述违规,3月29日平安银行被银监会罚款1670万元。除此大额罚单之外,银监会机关更新到4月的罚单还显示,华夏银行被罚1190万元,恒丰银行被罚共计800万元。
而北京银监局则于6月20日处罚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合计800万元,原因是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从1~4月银监会开具罚单的类型分布看,信贷业务违规、票据业务违规以及其他类违规排名前三,分别为229件、73件与54件。此外,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以52件暂居第四。”此前,大连银行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凤宇骄在《今年银监部门470份罚单统计分析》中指出。
进入第二季度,信贷业务违规、票据业务违规依旧是重灾区。以票据业务为例,7月4日,天津银监局公布对张仲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张仲夏存在票据业务违规操作的违法违规事实,并对其负直接责任,天津银监局决定对张仲夏处以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的行政处罚决定。
而北京银监局对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合计850万元的处罚,则是因为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违规虚增存款14笔,违规办理同业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上述某国有大行分行副行长对记者表示,违规主要集中在贷款的贷前、贷后管理。同业也有一些,但同业不像贷款基本上“人人中招”。同业业务由于各家银行的主要战略不同,一些行相对规模较小,加上监管三令五申强调风险,很多银行已经进行了收缩,更加关注表内合规内容,所以形式合规做得更好。
他指出,此前信贷方面监管并未真的“下狠手”,贷款违规用途并不仅局限在流向房地产,各个流向违规现在都会检查,包括贷后的尽责调查等。
每家银行都有考核,对个人、业务部门或分行而言,监管处罚是银行内部每年对员工考核的因素之一,很可能因为一张罚单而造成该年绩效受到影响,同时也触犯了行内的行规行纪,很有可能遭受相应处罚。如果一年收到罚单比较多,累计超过50万元,在银行内部就会变成“一票否决”,“业务部门干得再好也是竹篮打水”。
下半年罚单数量可能还将上升
从银监会二季度重手开出的罚单不难看出,监管部门正在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这一变化让人联想到3月以来银监会部署开展的“三三四”专项整治规定。二季度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开罚单下狠手,或意在确保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自今年3月末,银监会部署开展“三违反”(出自45号文,指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三套利”(46号文,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四不当”(53号文,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业内俗称“三三四”。
不过,根据报道,6月初银行陆续从各分管部门或各地银监局收到了可以延迟递交自查报告的口头消息,延期时间为一两个月。根据记者了解,以天津某国有大行为例,该行自查报告已经上交。
媒体援引一位西部地区银监局负责人的话表示,目前“三三四”各项排查仍在进行中,由于任务比较集中,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及银行本身的自查自纠同步进行。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下半年银监会的罚单数量还将呈现上升态势。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教授黄震对第一财经表示,银监会处罚只是加强金融监管措施之一。首先是进一步进行全面的排查、检查,确保各个业务品种、金融条线对风险点摸清;第二,在排查过程中可能陆续发现一些问题,还要补充政策,进一步加强规范,落实要求的可操作性。
黄震指出,很多工作需要加强一行三会的沟通协调,特别是在金融科技日新月异的背景下,很多业务是跨行业部门的,金融监管需要更强有力的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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