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海金融办在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上海《意见稿》),意见反馈时间截止6月30日。
记者注意到,这是继厦门、广东等之后,又一份地方网贷监管细则。上述《意见稿》明确,上海市各区政府是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
业内人士表示,《意见稿》中关于属地银行存管的规定对行业影响较大。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P2P存管主力军是城商行和互联网银行,城商行分支机构较少,仅靠属地银行的力量,可能难以在整改期限内完成银行存管。
存管银行须在沪有经营实体
按照《意见稿》的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当在6个月内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也就是说,如果这项规定正式施行,上海的P2P平台需要寻找在上海有网点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5月31日,共有61家上海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其中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有21家。在与上海平台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银行中,江西银行与12家上海平台签订协议,位居榜首;其次是新网银行,签约8家;徽商银行和广东华兴银行并列第三,分别有5家;其余银行分别签约1~4家。江西银行、新网银行、徽商银行、广东华兴银行在上海并没有设立网点。
而截至2017年5月31日,共有42家平台与在上海未设网点的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含已完成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其中有13家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
网贷之家研究员王海梅表示,目前大部分签约和上线的平台均是与在上海没有经营实体的银行签订协议,这一要求可能将对这些平台特别是已完成上线的平台产生影响。由于《意见稿》要求备案之后6个月内完成,如果在备案前完成了存管上线,是否也要按照这条来执行《意见稿》并未写明,后续需要进一步的明确。
恐影响资金存管进度
网贷平台在选择存管银行时首先会看银行准入要求。以广东华兴银行为例,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该行标准包括,平台实缴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高管有过金融行业经验,平台运营时间超过一年等。其次网贷平台会考虑综合成本、用户体验、业务需求等多方面因素。
方颂表示,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小额分散的定位和以技术手段驱动发展的要求,让越来越多的网贷平台依托互联网以技术为核心开发资产端金融产品,这些产品均是纯线上操作。另外,某些产品须与合作机构或核心企业做系统的接口对接才能运行,在这些科技化的金融产品设计、落地、运作过程中,不同银行的理解和认知不一样,银行也没有办法为对接的每家平台都量身定制个性化的产品。若要求属地银行存管,资金存管工作的推进速度将大受影响。
“让网贷平台和银行各自根据供需选择是目前推进存管工作的最佳方式。现在最紧要的是,赶紧让市场上的网贷平台实现资金存管,纳入监管。”方颂说道。
据网贷之家数据,截至2017年5月17日,共有396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约占同期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17.89%,其中有209家正常运营平台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9.44%。
方颂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进一步表示,虽然目前网贷资金存管市场有大银行进入,但大银行准入门槛相对较高,主力军仍是城商行和互联网银行。城商行分支机构较少,互联网银行不允许设立网点,若按属地银行存管规定,依照目前存管系统对接需两三个月时间,仅依靠属地银行的力量,难以在四部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给予的整改期限内完成。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