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保厅今日发布消息:10月26日,长治市环保局向山西通洲煤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全国首张焦化行业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这标志着山西省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全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与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是排污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其明确规定了企业的排污行为应依法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既是排污单位的守法文书,又是环保部门的执法依据,更是企业环保的“身份证”。排污单位通过承诺守法和自证守法的方式,落实企事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依证严格监管执法,保证制度落实。
此次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建立精简高效、衔接顺畅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融合总量控制制度,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从而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改善环境质量。
作为全国焦化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试点省份,山西省受环保部委托,组织编制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炼焦化学工业》(HJ854-2017),用于指导全国焦化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工作。下一步,山西省将按照环保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的总体要求,在今年年内,完成水泥等15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其中,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地区“2+26”城市中的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市在10月底前,将完成钢铁、水泥、焦化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薛琳王新力)
转自: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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