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环保部通报2017年上半年水环境形势,称全国水环境总体有改善,但部分地区完成2017年水质目标难度较大。
通报称,河北、吉林、福建、江西、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等8个省(区)水质优良(I-III类)水体比例同比下降;内蒙古、黑龙江、江西、贵州、陕西等5个省(区)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比例同比上升。
其中,河北省水质优良(I-III类)水体比例从46.2%下降到38.6%,吉林省从70.8%下降到64.6%,福建省从94.5%下降到92.7%,江西省从92.0%下降到88.0%,广西壮族自治区从98.1%下降到96.2%,重庆市从88.1%下降到85.7%,贵州省从87.3%下降到85.5%,陕西省从64.0%下降到60.0%。河北省和陕西省没有达到2017年水质目标,两省目标分别是41.9%和62%。
总体来说,2017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I-III类)水体比例为70.0%(2017年目标为68.3%),超标完成,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比例为8.8%(2017年目标为8.4%),未能达标,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
此外,2017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7个断面水质下降。其中,涉及河北省4个,吉林省3个,陕西、山西、山东、辽宁、江西、贵州等省各2个,云南、四川、黑龙江、广西、广东、福建、北京、安徽等省(区、市)各1个,主要超标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石油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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