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0日讯(记者曹红艳)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30日向山西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山西省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位不够,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西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组认为,山西生态保护工作虽然已取得积极进展,但多年形成的一些突出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2015年山西省不顾大气环境质量超标、省内火电产能严重过剩的严峻形势,违反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实施《山西省低热值煤发电“十二五”专项规划》,先后核准审批20多个低热值煤发电项目,部分项目在审批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不严不实。为开发建设风电项目,未经充分论证即对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减少核心区、缓冲区面积648公顷。2016年以来,随着经济形势有所好转,全省煤电焦铁等产能负荷明显提高,但相应的环境投入和监管没有同步推进,甚至放松治污要求,导致污染排放量增加,全省多数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出现恶化。
二是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多见。2013年至2016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未按照分工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地区优质煤配送中心建设,没有制定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限制销售政策,全省散煤煤质管控处于失控局面,冬季燃煤污染十分严重。
三是大气和水环境形势严峻。山西省2016年PM2.5、PM10平均浓度同比分别升高7.1%、11.2%;今年以来大气环境质量仍呈恶化趋势。汾河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桑干河流域水质明显恶化。
四是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尽管山西省出台了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但泉域重点保护区禁止开发的规定始终落实不到位。洪山泉域重点保护区涉及晋中市13家煤矿,目前仍有青云、旺源、鸿发等6家煤矿在产。郭庄泉域重点保护区涉及临汾市4家煤矿,目前团柏等3家煤矿正在生产,1家正在建设。晋祠泉域重点保护区涉及16家煤矿,目前西峪、西山煤电屯兰矿等10家煤矿仍在生产。煤炭资源长期过度开发已导致洪山泉、郭庄泉等6个岩溶大泉断流干涸或流量锐减,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督察强调,山西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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