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3月30日上午,临沂市召开临沂人才新政22条(《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市人才办、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解读《实施意见》并答记者问。
市人才办副主任田婷婷现场解读《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人才工程、人才培养、平台载体、生态环境、组织领导六大部分,共22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指导思想及要求。
第二部分,实施更加精准的人才工程。围绕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主要实施五大人才工程:一是顶尖人才“突破工程”,提出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国际国内顶尖人才团队,最高给予1亿元的综合资助。这个资助额度,由2000万元提升到1亿元,直接提高到原来的5倍。二是沂蒙领军人才“引领工程”,升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扶持政策,对沂蒙创新领军人才,给予每人一次性岗位津贴50万元,连续4年每人每年2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对沂蒙创业领军人才,最高给予创业扶持资金1000万元。三是高端人才成长“激励工程”,对我市自主培养并入选国家和省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提高奖励力度,激励高端人才成长。对自主申报新入选两院院士的,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类)的,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新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和省级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高端人才所在企业也要配套给予资金奖励。四是急需紧缺人才“集聚工程”,加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主导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对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给予6—12万元薪酬补贴。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深化产才融合,企业引进每名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10—20万元补助。对企业从市外聘用年薪100万元以上的职业经理人和技术领军人才,按年薪的20%给予企业补助。对中国政府“友谊奖”“齐鲁友谊奖”获奖专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五是高技能人才“提升工程”,加快培养大批具有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加大对竞赛获奖人员、技师工作站等奖补力度,在市级至世界级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团队),分别最高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新建市级技师工作站(室)、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等每处最高给予15万元经费补贴。
第三部分,健全更加实用的人才培养开发模式。立足临沂实际,重点推进六项人才计划:一是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每年资助50名左右高学历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等出国研修或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加大临沂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培养支持力度。二是沂蒙英才“汇聚计划”,发挥好临沂籍在外人才作用,绘制“沂蒙英才地图”,成立临沂市欧美同学会,开展临沂籍海外人才普查和“沂蒙之约”海外引才活动,吸引高层次人才返乡创新创业。对于获选“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留创项目,给予2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三是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加大企业家培训力度,支持优秀青年企业家成长。利用3年时间对全市企业家精准培训一遍,每年选拔300名以上优秀青年企业家进行培养锻炼。四是企业博士(后)“助推计划”,对到企业工作的博士,符合条件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利用5年时间,争取100名左右青年博士到企业挂职服务。五是名师名医“引育计划”,加大名师、名校长及卫生人才引进培育力度,新引进名师名医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20—80万元。六是大学生“凤回沂蒙计划”,鼓励引导驻临高校及临沂籍毕业生留临(回临)就业创业。对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人才津贴,补贴期限3年。
第四部分,打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载体,分四个层面,重点打造四类平台载体。一是建设人才聚集区,对国家级和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每家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是加快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对新建的研发总部、研发机构、科学实验室等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三是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5年内,力争创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5家左右,创建社会力量投资的专业孵化器20家左右,建设众创空间30家左右。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四是推进高等专业院校建设,实施“招院引校”工程,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引进(创建)高校、分校(校区)、二级学院、研究生院等各类高等教育机构。
第五部分,营造更加高效的人才生态环境,主要是围绕五个方面优化提升人才生态环境。一是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发挥4亿元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推进金融机构开发“人才贷”等产品,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和项目研发。留学人员在我市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本人可申请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二是强化人才购房住房保障,加强人才安居房建设,对人才购房、租房给予补助。对新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最高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博士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三是建立人才编制“蓄水池”,调剂500名事业编制作为人才编制“蓄水池”,滚动使用、动态管理;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在职称聘任时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数、最高等级的限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优先予以聘任。四是提升精细服务保障水平,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开辟人才“绿色通道”,在教育、医疗、出国(境)审批等方面给予人才全方位服务。五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工作政治引领,注重从高知识群众中发展党员,积极推荐创新创业人才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党员、劳动模范等。
第六部分,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两项措施。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推进,成立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办公室,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调度督办机制,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二是完善目标责任考核,落实工作责任,重点加强对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现场答记者问
1、琅琊新闻网记者 潘凤娟:《实施意见》提出大学生“凤回沂蒙”计划,对到临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高额人才津贴,力度超乎以往,请问这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对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我们还有哪些优惠政策?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李明答记者问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李明:
受传统观念、发展环境等因素的制约,一些临沂籍高校毕业生不愿回到家乡工作、生活,特别是博士、硕士毕业生,这些我们临沂培养出来的高学历人才,往往选择在北上广深等地发展,客观上造成了我市人才的流失。因此《实施意见》提出了“鼓励支持企业面向国内外引进高校毕业生,对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工作满一年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人才津贴,补贴期限3年”的优惠政策,这彰显了市委、市政府优化高学历人才发展环境的决心,我们坚信,通过对基础性人才发展的重视,必将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同时,在原有政策基础上,针对鼓励大学生创业方面,我们拿出了更加优惠的政策。在校大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到临沂创办企业,经评估,给予2—10万元资金扶持。新办大学生创业企业可在创业园区申请3年内免费的50平方米以下经营场地。大学生创业企业招用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每招用1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通过这些优惠政策落地实施,能有效激发广大大学生投身创业的热情,为把临沂打造成“大学生创业友好城市”添薪加柴,营造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活力局面。
2、齐鲁晚报记者 邱明:企业是用才的主体,请问《实施意见》在激发企业主体作用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或新的突破?
市经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建文答记者问
市经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建文:
企业是用人的主战场,《实施意见》针对企业家培养,实施企业家发展“领航计划”,充分利用多种资源、多种方式,用3年时间对全市企业家分批次、全覆盖、系统化精准培训一遍。依托本市重点骨干企业,建立临沂市企业家培训中心(基地),每年选拔300名以上优秀青年企业家进行培养锻炼,选拔一批优秀青年企业家到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和国内知名企业总部实践学习,切实提高企业家队伍素质。围绕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出了打造“沂蒙企业家论坛”,分领域建立常态化、多形式“政产学研金服用”对话交流机制,促进企业与各类创新要素深入对接。
同时,为加大对企业引才用才的扶持力度,《实施意见》提出,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深化产才融合,经评估,企业引进每名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10-20万元补助。对企业从市外聘用年薪100万元以上且年薪全部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职业经理人和技术领军人才,经评审认定后,按年薪的20%给予企业补助,积极鼓励企业引进急需紧缺的管理型、技术型人才。
另外,针对临沂市企业普遍面临的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的实际,实施企业博士(后)“助推计划”,积极鼓励市内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毕业生入站研究,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出站后留临沂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同时,启动实施“百名博士进企业”行动,计划利用5年时间,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争取100名左右青年博士到企业挂职服务,为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提供智力支持。
3、经济导报记者 熊向明:事业是留才的关键,平台是事业的支撑。请问《实施意见》在为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载体方面有哪些措施?
市科技局副调研员谢莹答记者问
市科技局副调研员谢莹:
近年来,临沂市把各类创新创业平台作为培养人才、成就人才的“梧桐树”。投资6亿元打造了临沂应用科学城,在“一小时经济圈”内,建立起以应用科学城为中心,以县区特色产业园为载体,功能互补、生态统一的孵化体系。全市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总量居全省前列,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了有效的载体和平台。为进一步增强平台载体活力,《实施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建设人才聚集园区。积极规划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的园区,经评审认定,按照每家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支持各县区(开发区)及各科技产业园区建设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二是加快培育新型研发机构。鼓励支持各级政府、产业园区、骨干企业联合国内外一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对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等在临沂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总部及研发机构,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大力推进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补助。对以著名科学家命名并牵头组建,由社会力量捐赠、民间资本建设的科学实验室,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三是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5年内,力争创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5家左右,创建社会力量投资的专业孵化器20家左右。实施“创客天堂”行动,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需求,建设低成本、全方位、专业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30家左右。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四是推进高等专业院校建设。支持临沂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引导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临沂)、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积极对接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需求,推动现有专业改造升级,加强新兴交叉专业建设,着力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的优势学科。实施招院引校工程,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积极引进(创建)高校、分校(校区)、二级学院、研究生院等各类高等教育机构。(记者潘凤娟)
转自:琅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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