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
根据法规,今后北京的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被设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五环路以外,各区人民政府也要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法规出台后,北京晨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对法规细节的解读,民俗专家也提示市民,可用风车和空竹来替代烟花爆竹,照样能过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法规内容
五环内禁放五环外待划定
根据法规规定,北京的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被设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五环路以外,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法规规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国家、本市在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法规同时规定,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临时销售网点,不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区域设置销售网点。
违反规定个人最高罚500元
法规设置了罚则。规定对携带、燃放的烟花爆竹不符合本市公布的规格和品种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的;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不按照规定燃放时间燃放的;在空气重污染橙色或者红色预警期间燃放的;燃放、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于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采购、销售的烟花爆竹不符合本市规定的品种和规格的,由工商部门没收违法收入,收缴烟花爆竹,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吊销销售许可证。
此外,法规还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予以奖励。
各方解读
问题一:何时实施?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条和百姓息息相关的法规何时实施呢?据悉,该法规将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另外,市烟花办工作人员介绍,各区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划定工作也正在推进中,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
这就意味着,即将到来的这个元旦、春节,市民都必须遵照新法规燃放烟花爆竹了。
问题二:如何执法?将研究处罚流程细节
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如何处罚?据介绍,法规明确了具体罚则,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法规还明确了宾馆酒店婚庆等需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规定宾馆、酒店、婚庆服务经营等单位应当在各自经营活动范围内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市烟花办工作人员介绍,相关执法部门会加大在节日期间的日常巡查力度,加之视频监控、市民举报等,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同时针对具体的处罚流程、细节等还会进一步研究细化。
问题三:为何修改?燃放热情和需求“双下降”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全社会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广大市民对本市的空气污染、环境质量和城市安全更加关注。进一步严格限制,甚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日益强烈,不少市民通过来电、来信的方式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进一步严格限制和禁止燃放的建议,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提出了修订《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建议或“禁放”的提案。
为回应广大市民、代表、委员的呼声,结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本市的发展、变化实际情况,特别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实际需要,市政府将修订该《规定》列入《市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并确定为抓紧工作、适时提出的项目。
据介绍,从近年来本市烟花爆竹的销量和市民燃放的情况看,销量和燃放量均已呈现出逐年递减的趋势,且市民的燃放热情和燃放需求也出现了明显的“双下降”。
从民意调查及各方建议的情况看,加大“禁放”力度的呼声逐年上升,“燃放”的意愿逐渐降低。2017年春节前,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调查结果显示,82.9%的被访市民表示不打算在京燃放烟花爆竹,较2016年上升6.4%。在被访市民中,36.5%表示“没有燃放意愿”,56.7%希望进一步“禁放”。
此外,从环保部门对春节期间空气质量的监测结果看,近五年,除夕、初一、正月十五燃放烟花量大的3天PM2.5平均浓度高于春节期间,春节期间又高于全年。进一步证实了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加剧空气污染的判断。
从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情、伤情看,自2005年以来,尽管烟花爆竹销售量、燃放量逐年下降,但火情仍达到年均160件、伤人达到年均389人,说明燃放烟花爆竹仍是影响城市安全的重大因素。
各方声音
禁放后怎样过个热闹年?
专家:可用风车空竹来替代
民俗专家王作楫告诉北京晨报记者,中国传统文化中,爆竹原是将竹子点燃,其中并没有火药,危险程度也比较低,后来烟花爆竹中加入了火药,安全、污染、噪音等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注意。
王作楫说,百姓放烟花爆竹,主要为了能过个热闹的年、带响的年,但实际上,不放烟花爆竹,照样可以过热闹的、带响的年。“比如可以用风车、空竹替代。”王作楫说,市民可以买风车,风一吹,风车哗哗地响,同样带来欢乐之声。市民还可以带着孩子们学习抖空竹,空竹不仅是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寓意着“抖起来了”、“生活越来越好”等符合中国传统的吉祥文化。
此外,市民可以在年前大扫除,布置“八大红”,挂红灯笼、贴福字、贴年画、贴春联等,这些都可以让没有烟花爆竹的年一样有年味。
市民:大多数“支持禁放”
北京晨报记者在“禁放”通过后,第一时间采访了市民。大多数市民在受访时都表示“支持禁放”。“为了蓝天,为了呼吸新鲜空气,不放就不放了,我甚至还希望五环外也全部禁放呢。”市民张女士说。张女士的心声代表了绝大多数市民。市民王女士看到禁放通过的消息后,在朋友圈发帖庆祝,她开玩笑地说,“市政府终于采纳了我的建议,作为北京一名普通市民我很开心。”
■禁限变迁
1993年12月1日禁放
北京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规定当时的城八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05年9月9日禁改限
市人大审议通过《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改限”,规定本市五环路以内地区为限放烟花爆竹地区。
2017年12月1日扩大禁放区域
修改后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开始实施,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再次“收紧”,规定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放区域。(记者 邹乐)
转自: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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