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办公厅近日发布“党员干部微信微博行为十条戒律”,其中包括“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拉票贿选”、“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等。
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无论普通老百姓还是党员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畏,行才有所止。近年来,伴随微信在公职人员中普及,微信红包带来的“微腐败”也经常被曝光。让原本是沟通交流信息的重要平台,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却成了部分党员干部开辟的另外一个“生财之道”和“自留地”。诚然,就微信微博的媒体属性而言,它反映出的不仅仅是党员干部的日常生活,更能折射出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一招出错,满盘皆输。党员干部究竟该如何使用微信?“十戒”给出了答案。笔者以为,党员干部微信微博“十戒”更要实戒。
严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位共产党员最基本的要求,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发表任何观点都必须有高度的政治警觉。其实,为遏制红包腐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出明确规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当然,哪些红包收不得,哪些红包可以收,人人心里都有一杆秤,不会衡量不出来。关键在心有所戒。
在“十条戒律”中,从不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违背中央、省委决定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到不泄露党和国家以及单位的秘密;从不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到不违规收受微信红包等等如是。可谓详实和一目了然。无疑在时刻绷紧讲政治这根弦同时,给不以恶小而为之提出了警醒。
筷子虽短,能打倒人;杯子虽浅,能淹死人;红包虽轻,能压垮人。纵观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不难发现,信念动摇;抵御不住诱惑,一点点打开贪腐缺口;政治蜕变,背离党的宗旨,与人民离心离德,并逐渐忽视做人底线;心存侥幸。认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无所敬畏。即使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高压态势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等。让一些领导干部在“温水煮青蛙”的过程中被“围猎”。值得注意的是都是从一个“字”开始。有鉴于此,小节不是小问题,“戒”就得落到实处。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祸患常积于忽微。小节如果把握不好就会让人深受其害,很多悲剧通常都因小节而起。但话又说回来,“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有法不行,与无法同。”党员干部微信微博“十戒”与实戒,是对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是对抓早抓小,如何动辄得咎监督执纪问责的新考题。
一言以蔽之。党纪严于国法,红包再小也是红线,其危害极大,不容小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由微信微博“十戒”到实戒并非难事。笔者相信,只要人人都行动起来,监督部门有水滴石穿的韧劲,党员干部有敢于把自己摆进去勇气,自我严要求一级带动一级恒心,定能把纪律挺在前面,形成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新风尚。(本网评论员:余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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