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召开的“就业扶贫政策媒体通气会”上获悉,为了扶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我省将贫困劳动力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从每人2000元提高至3000元,并重点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据悉,该项创业补贴的申领条件是:贫困劳动力创办的经济实体取得法定证件、依法经营6个月以上的。符合条件者可向创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审核后,将补贴支付给个人。申报材料有《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同时,我省还将加强对贫困劳动力的创业培训。对于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优先安排免费创业培训。将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期1800元提高至2000元,并加强贫困县区创业培训师资力量建设。2018年底,每个贫困县的创业培训教师不少于3人。此外,我省还将创新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方式。一是创业担保信用村要优先推荐贫困劳动力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免除反担保手续。二是允许农村劳动力以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申办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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