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企业发展迎来政策力挺。国务院办公厅25日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转制规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以下简称《支持规定》)。根据规定,我国将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通过公司制改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文化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市。上述文件内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其中,《转制规定》明确,对于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关于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通过国有资本金注入,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发挥国有资本引导作用,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促进文化产业布局优化。
《支持规定》指出,鼓励国有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对重点领域的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创新基金投资模式,更好地发挥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通过公司制改建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文化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已上市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科创板等融资。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员、企业研究处处长刘兴国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国务院出台的政策提出了推动文化企业持续稳健发展的关键举措。首先,做好了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文化企业的顶层设计,为文化企业持续稳健发展释放改革红利,凝聚强大动力。此外,为改制后的文化企业提供融资与税收支持,可以减轻转制企业经营压力,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记者 班娟娟)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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