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开放举措密集落地 外资入股国企有望驶入“快车道”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7-25





  从本周末起,外资进入银行、证券、汽车制造、电网建设、铁路干线路网建设、连锁加油站建设等领域一系列限制将放宽甚至完全取消。同时,国企改革关键领域对外资开放也在加速推进。国务院文件近日指出,为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公平机会。国资委也不断表态,加强国资领域对外资开放程度。


  专家表示,外资开放脚步和国企改革推进已经“合拍”,外资入股国企有望驶入“快车道”。预计外资入股国企将在证券、期货与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汽车制造领域率先取得较大突破,船舶与飞机制造领域的外资引入也会有新的进展。


  对外开放举措密集落地


  近一个月内,我国对外开放举措密集落地,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利好政策相继兑现。


  6月底,2018全国版清单和自贸区版清单如期公布,并规定自今年7月28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2018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一、二、三产业全面放宽市场准入,涉及金融、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制造、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农业等各领域。


  除了限制政策的减少,新版的负面清单进一步提高了透明度、规范度。尤其是在金融、汽车领域的对外开放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逐步加大开放力度,给予相关行业一定过渡期,进一步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


  对于新版市场准入清单,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相比日前出台的两张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新版市场准入清单更具普遍性和广泛性。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贸易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东艳表示,各类所有制企业受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地对待,有利于消除不同经济主体对于政策支持的疑虑,有利于加快塑造统一、公平竞争的市场,对于扩大开放意义重大。


  国企混改向外资伸出“橄榄枝”


  “在我国不断加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国企改革特别是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直积极地向各种所有制资本开放。从此前国家出台的文件来看,都提出要积极引入外资参与混改。”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2017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今年6月,国务院又发布《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完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及其国有股权流转的公开透明程度,为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公平机会。


  “国企改革引进外资一直在做,一方面国有企业有这种开放的心态,另一方面外资也对这些领域感兴趣。”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此前表示。


  近日,国资委也不断表态,加强国资领域对外资开放程度,优化外资进驻环境,提升便利性。


  周丽莎分析,鼓励外资参与国企改革,其主要出发点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扩大资金来源,更好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二是更好吸收外资优势,推动国有企业治理规范与管理水平提升。不仅如此,通过世界知名跨国公司的参与,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国有企业的形象与国际知名度。


  国资外资合作水平不断提升


  “对外资开放脚步和国企改革推进正在同步进行,一方面政策上已经‘合拍’,另一方面在实际推进中,国资和外资也彼此需要,两者合作正在驶入‘快车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指出,有些重要的国民经济命脉行业具有规模经济的特点,外资以独资方式进入有一定困难,这恰恰是国资的优势所在,这就为外资参与国企改革提供了动力;同时,国企改革对技术、管理经验、境外营销经验等方面的需求,也为外资进驻国企创造了条件。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员、企业研究处处长刘兴国表示,根据改革开放新政策,外资进入银行、证券、汽车船舶与飞机制造、电网建设、铁路干线路网建设、连锁加油站建设等一系列领域的限制将自本月底取消,届时外资又可能迎来一个进入中国市场的新高潮。


  具体到具体领域,刘兴国分析称,预计可能会在证券、期货与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汽车制造领域取得较大突破,船舶与飞机制造领域的外资引入也会有新的进展。


  刘兴国认为,在竞争性领域引入外资,至少可以从两方面对国企发展带来积极影响:一是可以加快治理机制的完善,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提高管理效率,激发机制活力;二是可以提升竞争优势,提供新的渠道资源,深化市场与各类生产要素的整合。


  不过,崔凡也提醒,随着开放步伐加快,国企改革推进以及外资准入限制逐步放开,国企、民企和外企最终将处于完全公平竞争的环境。这样的话,如何继续保证国资在国民经济命脉行业中继续发挥优势作用,是一个很严峻的挑战。需要未雨绸缪,把国资在量上的优势转变为质的优势,改变以往扩大市场份额的思维,通过提高自身竞争力,在全球化市场中继续保持优势地位。(记者 王文博)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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