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新政将深刻影响市场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3-11





  3月1日起,成品油消费税新政施行。成品油消费税新政通过完善的增值税报税系统追踪消费税,将有利于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对行业整体有利。更为重要的是,国家规范成品油消费税反映了我国油气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方向。国家将出台系统化政策推进成品油完全市场化的路线日渐清晰,将对石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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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互联网)
  3月1日起,成品油消费税新政施行,通过规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流程加强了对各类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通过对新政细则的解读,可以看出,新政将成品油消费税的申报与增值税发票的开具绑定,通过增值税的跟踪,测算出企业应该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使评估企业缴纳成品油消费税不规范行为的依据显性化,以方便后续税务政策的完善和实际收缴。
 
  新规首先明确了纳税的范围。核心是进一步明确将溶剂油、燃料油和汽柴油三大类成品油同时纳入应税范围。特别是对燃料油做了硬性规定,这会直接影响地方炼厂的原料成本。一般而言,燃料油是从原油加工过程中生产出来的,且多为进口,政府默认燃料油是完税商品,可以抵扣生产汽柴油的消费税。现在,把燃料油和溶剂油等明确纳入应税范围,地方炼厂、调油商将不能通过对原料采取变票操作来抵扣消费税。
 
  其次,明确抵扣原则。核心是从法律规范上明确了消费税判定的依据,即以增值税发票平台确认的凭证,作为消费税抵扣的唯一凭证。本次政策的调整,实现了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将变通方法封堵的效果,改进了以往的消费税抵扣主要采取的主动申报制,用增值税发票平台将消费税抵扣依据固定化、正规化。
 
  再次,申报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告》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某一类成品油销售数量,应大于或等于开具的同一类成品油发票所载明的数量”,限制了虚开或倒卖成品油增值税发票的活动。“申报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取得的扣除凭证载明数量”,是为了增加调和油品的销售成本,限制其生产和销售规模,并且对现有的部分地方炼厂过去享受的税收优惠潜规则提出挑战。
 
  四是新政确定了消费税申报和跟踪的基数。公告明确截至2月末,企业要申报已经缴过税的库存,以后就在库存的基数上加减(销售数量)。库存基数的作用是为了实现账实相符,便于以后连续性的税务跟踪及核查,同时也可以实现对目前潜在消费税规模的摸底。
 
  五是明确了新政过渡的时间节点。新政3月1日起实施,先前的相关文件在4月1日起废止。为市场各个主体留出准备期,同时也解决税控设备升级、培训和已开票据资源影响现有库存的问题。
 
  关于消费税新规施行对成品油市场将产生何种影响,笔者有五点基本判断。一是对成品油行业整体有利,将净化行业环境。二是对守法经营的企业有利,新规施行前后不会增加太多的经营成本。三是对大型石油公司有利,它们作为主要的成品油保供企业,可以享受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四是短期内,全社会的低价调和汽油资源会减少,成品油尤其是汽油的供需形势可能会收紧。主要是税收规范后,销售成本有所增加,且对于税收新政,地方炼厂、贸易商需要一个适应期。五是新规施行不会改变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
 
  如果消费税新政执行比较严格的话,将对成品油产业链的上中下游产生深远影响。
 
  对炼化环节的影响最为明显和直接,将会加速炼厂的分化。对地方炼厂来说,新政短期内会提高他们的成本,促使企业转型升级。地方炼厂面对成本增加的压力,或将加大对不开票客户的开发及油品销售,同时也会倒逼它们优化产品结构,增大炼化总体毛利,平抑成本的上升。长期来看,规范税收会促进地方炼厂优胜劣汰,这对大型的规范化地方炼厂总体是有利的。新政对主营炼厂总体有利,税收规范化会缩小主营炼厂与地方炼厂的产品成本差距,主营炼厂可以更加贴近市场,优化产品结构。
 
  短期来看,新政实施对主营单位销售环节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因为市场中的不带票油品资源可能会增加,正规渠道的油品资源与不带票资源之间的价差增大,给主营单位销售带来一些困难。同时,主营单位也有贸易行为,在社会上采购的油品资源成本可能上升。长期来看,如果严格监管,国内汽柴油批发价格到位率总体会提高,正规渠道资源的市场规模会扩大,市场竞争趋于公平,有利于有实力的销售企业扩张网络。
 
  新政实施也可能间接利好上游勘探开发环节。由于税收和环保方面监管趋严,地方炼厂可能会倾向于购买质量好的国产原油,有利于保持上游原油产量的稳定。
 
  国家规范成品油消费税反映了油气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方向。国家将出台系统化政策推进成品油完全市场化的路线日渐清晰,将对石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参照国际经验,可以初步勾勒出我国成品油市场化的路径。第一步,放开原油进口和成品油出口。要让国内整个石油行业的发展更加规范、公平,不同所有制企业百花齐放、促进优胜劣汰。第二步,严格消费税征收。政策和技术条件具备后,就要从各环节严格监管成品油消费税,这也是现阶段国家着力推进的。第三步是继续完善应税液态石油产品税目。现在应税产品目录还有完善的空间。第四步,在公平竞争条件下放开油品定价。油品定价放开之后,现在政府的指导价将消失,更多的情况是,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先定销售价,再逐步向上传导到炼厂、油田等环节进行定价。第五步,经过充分竞争,上中下游各环节的利润将稳定化和均等化。第六步,石油行业将迎来洗牌重组。具有完整一体化链条的企业,或是经营水平较好的企业能够生存下来,链条较短、基础薄弱的企业将面临巨大挑战。最终形成数个一体化大型石油企业共存的、稳定的、健康的行业生态。(作者:丁少恒 为中国石油规划总院市场营销研究所副所长,记者朱钊、储宝采访)
 
  转自:中国石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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