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外交部、全国工商联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下称《行为规范》),从经营管理、合规诚信、社会责任、环境保护、风险防控5个方面对民营企业进行引导和规范。
中国对外开放以来,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步伐逐渐加快。“过去5年期间,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一直在60%以上,当前,赴境外投资的70%来自民营企业。”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介绍道。
在谈及民企“走出去”现状时,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指出,作为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参与者,近年来,民营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但与此同时,部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也出现了违规经营、盲目决策、恶性竞争、忽视质量和安全管理等问题。
本次《行为规范》是总结了此前问题后为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提供的指引,有助于民企认识和防范风险。“总体来看,民营企业在海外经营中常见的风险包括金融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等,部分民营企业由于风险意识严重不足,时常受到各类潜在风险因素的影响。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据清晖智库研究发现,海外投资年限长、投资规模大的一小部分民营企业,在综合风险管理方面做得较好。而很多刚“出海”的小型民营企业,往往会面对更多风险。
《行为规范》明确指出,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出现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不规范行为的境外投资经营活动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纳入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据了解,《行为规范》主要从五方面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一是完善经营管理体系。民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境外投资决策、授权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二是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民营企业及其境外分支机构要认真履行国内外相关手续,开展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三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热心公益事业,增进文化交流,树立服务社会的良好企业形象。四是注重资源环境保护。倡导民营企业提高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意识,遵守东道国环保法规,履行环保责任和相关法律义务。五是加强境外风险防控。民营企业要加强全面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境外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安全事故处理。
新规还强调,有关部门要对“走出去”的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同时也重申不得以虚假境外投资非法获取外汇、转移资产和进行洗钱等活动。“我国政府一直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为民营企业提供了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一样的平等竞争环境。”宋清辉认为,《行为规范》将对民营企业未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一是民营企业非理性对外投资将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将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海外投资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三是为民营企业营造对外投资健康有序的发展氛围。
此外,孟玮还透露,国家发改委将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并争取尽快发布,实行精细化管理。(记者 钱颜)
转自: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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