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部委联合发文 煤电领域去产能路线图出炉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08-16





  煤电领域去产能路线图出炉。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16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资料图片 来源于网络)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互联网专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曾鸣表示,与过去仅能源主管部门发文相比,16部委联合发文,显示出各部委步调基本一致,更加坚决地解决煤电产能过剩问题。
 
  设备利用小时创53年新低
 
  今年上半年,煤电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受到各界关注。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1-6月全国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利润总额为1476.8亿元,同比下降34.6%。
 
  在上市公司方面,截至今年7月,在中信证券电力板块36家火电公司中,17家已发布今年上半年业绩预告,除东方市场预计增长外,其余均预计业绩下降,其中亏损幅度在100%以上的公司5家,亏损幅度在50%-100%的公司9家。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表示,煤炭价格高企是煤电企业上半年亏损的原因之一,但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煤电产能过剩。产能过剩导致煤电企业平均发电小时少,实际利用小时变低。同时,产能过剩导致很多电厂在低工况下运行,煤耗增高,不利于经济性。
 
  实际上,近年来煤电利用小时已呈现下滑态势。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底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165小时,同比降低199小时,是1964年以来的最低水平。
 
  煤电投资过热要追溯到2014年。据悉,自2014年11月煤电项目审批权由中央政府向省级政府下放以来,煤电投资逐渐过热,2015年全国新核准煤电项目超过1.5亿千瓦,新增煤电装机达5907万千瓦。
 
  2016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多次发文控制煤电建设速度,然而,净增容量仍高达4753万千瓦。
 
  今年年初,防范化解煤电过剩产能风险被列入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淘汰、停建、缓建煤电产能5000万千瓦以上,以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提高煤电行业效率。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表示,这相当于把煤电去产能上升到国务院层面。以此为背景,16个部委联合发文,表现出煤电调控由主管部门调控上升到多部委联合调控,表明国家层面遏制煤电建设过热的势头的决心很大。
 
  袁家海进一步表示,实际上,去年能源主管部门已发布一系列控制煤电建设速度的文件,但煤电调控涉及的问题复杂,仅靠能源主管部门成效有限,不能扭转过热的投资势头。多部委联合才更有利于把投资过热问题彻底扭转。
 
  违规煤电项目融资将受限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职副理事长王志轩表示,截至2016年年底,煤电装机9.43亿千瓦,占发电装机总量的57%。全国纳入规划及核准在建的煤电项目总规模达3.5亿千瓦。如果这些煤电项目在“十三五”期间投产,到2020年煤电装机达13亿千瓦,大大超过11亿千瓦以内的目标。
 
  在袁家海看来,11亿千瓦的目标偏于保守,应尽可能为“十四五”时期及中长期电源结构优化预留空间。但目前有不少违规在建项目,守住11亿千瓦目标也是相当不容易。
 
  为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意见》提出了从严淘汰落后产能、清理整顿违规项目、严控新增产能规模、加快机组改造提升、规范自备电厂管理、保障电力安全供应6项主要任务。
 
  袁家海表示,一些央企和地方国企拥有煤炭资源,对煤电的投资积极性很高。同时,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地方有投资冲动,加上国企自身的投资冲动,使得调控难度增大。因此,更需要多部委联合调控。
 
  一位能源行业人士表示,能源主管部门已经多次强调控制煤电建设速度,但未能根本遏制地方的投资冲动,因为一些地方认为这种投资能够带动就业,拉动当地GDP增长。
 
  对此,袁家海指出,必须要上升到国务院层面,由多个部委联合调控来解决体制机制的问题。比如国务院国资委参与进来,可以将国企资产与收入因素考虑到调控当中,完善对国企的考核方案。
 
  “产能过剩严重,为什么银行还要继续给能源企业贷款,所以需要央行和中国银监会的加入。”袁家海建议说,调控政策涉及到金融领域,必须落实到位。
 
  《意见》明确,对未核未建、违规核准和批建不符等违规煤电项目,一律不得通过贷款、发债、上市等方式提供融资。
 
  上述行业人士表示,要真正遏制住地方对新建煤电厂的盲目投资,需要加强监管与问责。
 
  《意见》还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监测违规建设项目等,及时研究完善惩戒制度,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依法依规惩处未核先建、违规核准、批建不符、开工手续不全等行为。(周程程)
 
 
 


  转自: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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