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形成了《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征求意见稿)》共31条,主要规定了如下内容: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二是确定了启动安全评估的情形。三是建立了安全评估报告制度。四是完善了监督检查制度。五是促进创新发展。此外,《办法》对违反安全评估制度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工信部制定了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的相关措施和标准,组织基础电信企业和部分互联网企业开展了安全评估工作。适应互联网行业发展和安全管理的新形势,亟需依法规范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活动,细化安全评估要求,夯实网络安全管理的法治基础。制定《互联网新业务安全评估管理办法》是依法履行网络安全管理职责的需要。文件起草过程中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坚持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发挥企业在安全评估中的主体作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新设行政审批,对开展三年的新业务不再实行评估,促进利企便民。(布轩)
转自: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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