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并就做好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提出意见。
根据立法计划安排,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被列入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将抓紧办理,尽快完成起草和审查任务。此外,还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证券法(修订)》。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是业界期盼已久的“家规”。值得注意的是,同2016年相比,今年的立法计划将其列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更显迫切。
201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监会等7部门公布施行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经营,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此后随着融资担保业快速发展,《办法》已难以适应当前和未来行业发展和监管的实际需要。2015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发布《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融资担保公司和融资担保业务的定义,对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业务规则以及监督管理等作了规定。
按照立法计划,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由银监会起草,旨在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从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央工作会议的表述看,2017年监管层会把防风险放到更为重要的位置,把“稳中求进”作为工作总基调,化解处置突出风险点;以“稳”字当头,在担保行业没有出现大的风险事件情况下,整体工作上应会延续原有的工作方式,继续推动《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的出台。
2017年立法计划显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主要还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出口管制法》、《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政府投资条例》等。此外,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包括:《专利法》修订草案、《快递条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等。
研究项目包括,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审议《民法》总则、《证券法(修订)》、《测绘法(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核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案,配合初次审议《行政监察法(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基本医疗卫生法》等法律案。
转自: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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