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社部获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新中国成立后,陆续建立了企业劳动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和公费医疗制度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探索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起步,相继建立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现代社会保障的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启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显著增强。
人社部党组表示,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参保人数少,劳动保险基金规模比较小,防范风险能力比较弱。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各项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参保人数快速增加,基金规模持续扩大。2018年,全国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已达5.7万亿元,基金累计结存近6.6万亿元,支付能力显著增强。我国积极推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合同投资规模近1万亿元,促进了基金保值增值。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完善,补充保险作用逐步显现。2018年底,全国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1.48万亿元。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建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金权益达到1.81万亿元,储备更加充裕。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开辟了新的资金来源渠道。持续强化基金监管,打击侵蚀基金不法行为,有力维护基金安全。基金规模的逐步扩大,夯实了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转自: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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