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元湖代表:扩大就业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工资性收入;鼓励支持创业,增加经营性收入。
刘永好委员:鼓励和支持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发展,为农民增收找到新路径。
郑秉文委员:缩小居民收入差距,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适时和适度介入。
朱洪武代表:将财政支出更多投向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领域。
收入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代表委员们表示,百姓的“钱袋子”鼓起来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增强。未来需要继续攻坚克难,扩大就业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工资性收入;鼓励支持创业,增加经营性收入;同时合理减轻百姓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负担。
提高劳动要素的分配比例,鼓励劳动者通过劳动迈向富裕
过去5年,百姓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7.4%,超过了国内生产总值7.1%的年均增速。
2017年居民收入增长亮点频现。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3%,增速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0.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间收入差距继续缩小,收入结构继续优化,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幅较大。
“党和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提高要素分配中劳动要素的分配比例,缩小一次分配中不同群体的收入差距,鼓励广大劳动者通过实实在在的劳动迈向富裕。”中国社科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郑秉文委员说,这不仅增强了人民群众在改革中的获得感,也提升了居民的消费能力,拉动经济持续增长。
做好“加减乘除”法,持续增加收入,充实百姓“钱袋子”
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要拓宽百姓充实“钱袋子”的渠道。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戴元湖代表认为:“让广大百姓的‘钱袋子’更快鼓起来,最根本的是要靠扩大就业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工资性收入;最关键的是鼓励支持创业,增加经营性收入。”
“继续增加收入,要做好‘加减乘除’法。”戴元湖说,“加”法,就是要把产业升级和提升就业质量结合起来,强化技能培训,推动实现更加稳定、更高质量的就业,直接增加工资性收入。“减”法,就是要减少群众在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不断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切实减少群众医疗费用支出。“乘”法,就是要释放创业创造财富的巨大潜力,提高居民经营性收入。“除”法,就是去除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障碍,扫除百姓增收的各种体制障碍。
海南省儋州市市长朱洪武代表说,应注重通过一次分配调节收入,通过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等措施,不断促进低收入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合理提高,缩小各个群体间的收入差距。
目前,城乡收入差距依然较大。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委员认为,要鼓励和支持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发展,为农民增收找到新路径。一方面,需要加大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发展一二三产业相融合、联动的新产业模式。另一方面,要加大力度提升农业生产者技能水平,培养一批掌握现代技术的新型农民和乡村技术人员,让这些人引领带动农民发展科技型、创新型、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项目。这需要有更多从事农业产业、有经验的龙头企业参与其中,培养人才,输出项目,引导农民创业增收。新希望集团计划用5年时间,联合一批优势涉农企业,为社会培养10万名新农民、农技员。
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收入差距
居民增收,既要做大“蛋糕”,也要切好“蛋糕”,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缩小居民收入差距,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适时和适度介入。其中,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两个重要手段。”郑秉文表示。
郑秉文分析,目前,我国还缺少遗产税等能对收入起调节作用的税种,导致劳动在分配中的所得比例变相降低了,未来需要加强对这些税种的研究,适时出台。另一方面,需要加快推动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进程,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发挥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
“目前,仅以个人收入为衡量纳税能力的标准,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家庭状况、赡养情况、大额医疗费用等方面的因素,难以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征税。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如果一个家庭要赡养父母、抚养多个子女、支出高额医疗费用等,那么相比没有这些负担的家庭,其纳税能力显然要低很多,在综合所得税制中,这些因素都能够在最终税负中体现出来。”郑秉文说。
百姓的“钱袋子”鼓不鼓,既要看收入涨不涨,也要看教育、医疗、养老等负担重不重。朱洪武建议,加大民生支出的力度,将财政支出更多投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脱贫攻坚等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领域,从而有效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记者欧阳洁、吕莉、段宗宝、尹晓宇、赵贝佳、齐志明、闫旭、张文)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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