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组完成向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反馈,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情况已全部公开,一些地方因大气污染治理和水污染治理环节薄弱被点名。2016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北京、上海、重庆、湖北、广东、甘肃和陕西等7省(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察。此前,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赴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自治区)督察,问责3000多人。再加上之前在河北省开展的试点,中央环保督察组已走过16个省份。
问责
广东举报最多陕西问责最多
在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督察组开通举报通道,受理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按照要求,从督察组进驻开始,各地就要对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实行“边督边改”,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底,7省市共受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群众环境问题举报超过1.5万件,已基本办结。
其中,广东省受理的群众举报数量最多,达4350件;责令整改单位企业数量也最多,达到6248家。陕西省受理的举报数量最少,为1309件。
7省市问责总数超过3100人。其中,陕西省问责人数最多,达938人。其余6省市依次为甘肃问责836人,广东问责684人,湖北问责522人,上海问责56人,北京问责45人,重庆问责40人。
此外,7省市共计约谈4600余人,拘留265人。
现状
多地存在环保压力逐级衰减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各地普遍存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统筹不够的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直指一些地方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理念根深蒂固。
在湖北省的督察谈话中,不少人认为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说得多、做得少,有些地方党委一年到头很少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比如2013年至2015年,咸宁市委常委会从未研究环境保护议题。又如,甘肃省2013年修订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允许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采矿产,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上位法的规定,导致部分自然保护区内违法采矿问题突出。
在考核和追责方面,多地存在环保压力逐级衰减,部分地区和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一些地方的考核形同虚设、追责不力等问题。
督察组指出,重庆市虽然建立相对完善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和落实机制,可2013年以来,全市没有因为环保绩效考核差而对党政领导干部采取组织处理的情况,下沉督察的8个区(县),7个未将环保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
大气
关中新扩建污染项目被“点名”
备受社会关注的大气污染问题是督察意见中的重要内容。
督察意见指出,甘肃省全省大气治理工作整体较为被动,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10浓度不降反升。省政府虽于2013年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但推进落实一直不够。
因大气污染治理不力被“点名”的还有陕西省。督察意见认为,陕西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严峻,西安市已成为全国污染严重的省会城市之一,咸阳市、渭南市2016年大气PM10和PM2.5平均浓度均比2015年大幅上升。但该区域仍在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2014年以来,关中地区违规新建多个火电化工及燃煤供热锅炉项目,违规新上80多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龙门钢铁公司还擅自建成一座1800立方米高炉及附属设备,新增炼铁产能约150万吨。
水源
长江、珠江流域污水直排不少
北青报记者发现,督察意见对湖北、广东、上海、陕西和重庆等地的水环境治理问题进行了通报,涉及长江、黄河和珠江这三条大河流域。
督察指出,重庆全市有24个工业园区位于长江、嘉陵江和乌江沿岸,98家规模以上化工企业沿长江布局,6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未进入工业园区,存在环境风险。
言及“千湖之省”的湖北,督察组指出,湖北全省共建成水库6275座,水电站1788座,部分河流水体“湖泊”化,水质恶化严重。督察中,还有干部直言“这些年一些地方向湖泊要钱、要地、要房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侵占蚕食湖泊的问题仍在发生”。同时,布局在长江两岸的部分重化工企业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偷排、超标排污等问题时有发生。
同处长江流域的上海也因水环境治理方面攻坚克难不够而被通报。
水污染问题在珠江流经的广东省同样突出。督察意见指出,部分河流污染严重,截至督察时,深圳、东莞两市每天仍有约45万吨生活污水直排环境。广州市每天仍有47万吨生活污水直排流溪河或其支流。
在陕西,水污染问题表现为西安市部分区域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多个污水处理厂采取“河道纳污、抽取河水”方式收集处理污水。西咸新区基础治污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监管缺失,每天近4万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渗坑或河流。
覆盖
最快4月下旬启动新一轮督察
由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省部级干部担任组长、环保部现职副部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的“央字头”环保督察组,每次进驻都在当地掀起一场“环保风暴”。这一切都得追溯到环保督察机制的建立。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
督察工作将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形式,对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至部分地市级党委、政府部门。同时,方案首次提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意味着地方党委将与政府一道接受监督,督察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方案明确后,督察工作迅速推进。目前,加上试点的河北省,中央环保督察组已经完成对16个省(市)的督察。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此前多次表示,2017年还要完成对剩余省份进行督察,实现中央环保全覆盖,还要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地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回头看”。
据悉,下一批中央环保督察最快将于4月下旬启动。“央字头”环保督察组掀起一轮又一轮的“环保风暴”,对各地违法违规的企业、各地党政领导干部和环境保护带来的影响还将持续。(本报记者邢颖)
数据
陕西
督察组交办的1309件环境举报问题均已办结,关停取缔222家、立案处罚363件,拘留26人,约谈492人,问责938人。
甘肃
督察组交办的1984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1255家,立案处罚661家,拘留32人,约谈744人,问责836人。
广东
督察组交办的4350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6248家,立案处罚3346家,罚款1.38亿元,拘留118人,约谈1252人,问责684人。
湖北
督察组交办的1925件环境问题举报全部办结,责令整改917家,立案处罚359家,行政拘留23人,刑事拘留5人,问责522人,约谈945人。
重庆
督察组交办的1824件环境问题举报均已办结,其中责令整改1427家,处罚467家,拘留16人,行政问责两个单位和40人,约谈64人。
上海
督察组交办的1893件环境问题举报全部办结,责令整改895家,立案处罚926家,罚款金额6211万元,拘留17人,约谈545人,问责56人。
转自: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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