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发展养老第三支柱的重磅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落地已近半年,获准经营税延养老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已增至19家,其中,前两批获得资格的16家险企都已经推出了相应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资料显示,目前市场上共有54款产品面世。
业界人士普遍认为,税延养老保险将壮大我国养老第三支柱,逐渐平衡养老“三支柱”的关系,险企及研究机构也对该业务寄予厚望,预计市场规模将达千亿元。但记者走访发现,首批产品发售至今,由于每月定期申报扣税的手续较为繁琐、个税政策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税延养老保险销售仍以企业客户为主,推广效果不如预期。
政策推动 险企态度积极
税延养老险作为隐形“政策红包”,是指由保险公司等机构承保运营的一种个人型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个人在缴纳保费的一定金额之内可在税前工资中扣除,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税,是一种通过降低投保人当期税负来鼓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
按照财政部试点通知,税延养老保险税前扣除,中间不扣税。领取时25%部分免税,75%部分按10%税率纳税,计算可得总税率7.5%。以月工资7132元为例(2017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扣除平均五险一金1248.1元后,个人所得税计算为133.39元。如果购买税延养老保险,应税工资可税前扣除427.92元,个人所得税98.09元,每月相对少缴税35.3元,减税26%。
作为一种政策性保险,各保险公司对税延养老险态度积极。截至目前,银保监会批准了19家保险公司获得经营资格,除新近公示的建信人寿、恒安标准人寿、交银康联人寿外,此前两批已获得税延养老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的16家公司分别是: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新华人寿、太平养老、太平人寿、泰康养老、泰康人寿、阳光人寿、中信保诚、中意人寿、英大人寿、人保寿险、民生人寿、工银安盛人寿、东吴人寿。
根据银保监会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业务开展资格方面,保险公司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要求较高: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在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连续经营养老保险业务三年以上。同时,该办法规定,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积累期养老资金的收益类型,分为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分别对应A、B、C三类产品。
在已经获批的税延养老险产品中,险企产品主要集中于中低风险领域,即A类和B类产品,其中B类又可分为两款(包括每月结算的B1款产品和每季度结算的B2款产品)。根据记者统计,目前,只有半数保险公司发行了全品类4款产品。
从具体产品来看,各家公司产品存在细微差异,A类产品除中信保诚给出3.8%的保证年利率外,其余险企保证年利率均为3.5%,但中信保诚人寿产品的初始费用达到1.5%,高于其他公司1%的初始费用。B类产品除太平人寿的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0%以外,其余险企的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5%。
收益方面,以中国人寿A款产品为例,每月缴纳1000元,账户每年按照3.5%收益率增加。共计30年里投入36万元,60周岁时可以领取约62.48万元。
手续繁琐 消费者“望而却步”
此前有机构研报预计,保守估计有30%的纳税人会购买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但实际上,与保险公司积极响应的局面相比,消费者对这一险种的关注度并不高,其销售情况也不如预期。某大型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当前销售主要以企业客户为主。
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向记者表示,个人购买产品需要先去激活中保信平台,每个月打印扣税凭证,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后抵税。由于每个月都需要下载扣税凭证,不少客户反映投保后手续过于繁琐。
京东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龚谨认为,除产品购买流程复杂使消费者“望而却步”外,税延养老的税收优惠政策更为重要。随着个税改革的推进,税延养老险给个人带来的优惠可能需要重新审视,同时,税延养老的消费者教育问题也值得关注。
京东金融研究院发布报告显示,从税延养老保险试点的发展规模看,保险公司在线下递推产品及获客方面遭遇了始料未及的困难。要想解决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大规模推广的难题,必须将产品的营销和服务贯穿投保的整个周期中。而直接面向C端客户的产品营销和服务方案,往往过于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因此,急需一种突破原有保险产品服务逻辑的模式来为税延养老保险的发展趟路。
目前,保险公司已加大推广力度,一些第三方平台也加快了产品上线速度,旨在“多管齐下”提升税延养老险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目前,陆金所在其“年金”频道上线平安养老险三款“税延养老保险”产品,成为全国首家上线“税延险”的第三方平台,京东金融税延养老险组合产品也已于近日上线。
前景可期
尽管税延养老险尚处在发展初期,但业内人士仍表示看好后市,对长期市场规模以及给权益市场带来的增量资金有着较高的预期。方正证券的研报指出,税延型养老保险将成为未来稳定增长的保费和价值来源,长期来看将为保险行业带来千亿级市场。
平安养老险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甘为民表示,税延养老保险政策的推出,标志着养老保障第三支柱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制度的破题,为养老保险带来了模式性的变革,这是0到1的突破,具有历史性的里程碑意义,破题以后未来还将有1到N的发展。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一款保险产品在刚推出几个月的试点销量并不能代表其市场和未来前景。“税延养老险作为一款政策性保险,应该从长远审视它未来2至3年的销售和扩面情况。”
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表示,税延养老险最大的亮点不在于税收递延,而在于我国养老“第三支柱”的建设将打破保险、基金、银行等业态各自分割、封闭的局面。“税延养老险不仅是保险业的一个新领域,更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和重要板块,因此保险业应把它作为补充型养老保险来认识,扩展研究的角度。”
对于当前险企在税延养老保险销售遇冷的情况,龚谨建议采取新模式,由税延养老金融服务商以服务金融机构为切入点,帮助保险公司或银行连接用人企业,进而精准触达C端客户,这样就能为金融机构提供保前、保中、保后的全流程产品解决方案,帮助其提高获客能力,从而扩大税延养老保险服务的覆盖面。(记者 向家莹)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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