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陕西等地已开始探索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今后我国还将在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及东北地区选择新的负面清单制度试点省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逐步走向全国,将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注入强大动力。
作为一种市场准入管理方式,负面清单已成为各国管理外商投资的主流模式。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上强调,要尽快在全国推行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过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推动我国扩大对外开放。
负面清单要走向全国
商务部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梁艳芬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外资管理模式以正面清单为基础,要全面转向负面清单模式并非一日之功。上海、天津、广东和福建四大自贸试验区先试先行使我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不断完善。
自7月10日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正式生效,其比上一版减少10个条目、27项措施,同时在采矿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信息和商务服务业等领域大幅提升了外商投资准入的开放度、透明度及可预见性,自贸试验区吸收外资的引擎作用显著增强。
与此同时,负面清单模式在全国推广的时间表日益清晰。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曾表示,近3年来,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实施未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第三方机构评估认为,自贸试验区内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效显著,风险可控,已具备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条件。
今年6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首次提出,自2017年7月28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目录修订在进一步总结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对外开放措施。
从自贸试验区到全国各地,负面清单带来的改革红利将进一步释放。我国正加速进入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新时代。
负面清单落地不能“一刀切”
去年12月,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智库课题组发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三年总结和评估》报告认为,自贸试验区的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已逐步在全国复制推广,发挥了服务全国的作用。随着负面清单逐渐落地全国,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秘书长陈波撰文指出:“自贸试验区内没有发生的问题不代表在全国也不会发生问题,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应成为全国负面清单参照的一个重要基础,但不能简单照搬。”
比起“一刀切”式地直接采纳某一张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建立一整套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外资准入管理模式更为重要,这已成为当前负面清单推广工作的共识。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各异,如何保障负面清单制度能满足不同地区的发展需求,成为下一步亟待解决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徐善长曾表示:“未来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行,要考虑不同条件的省区市,考虑到差异化与一致性。”可见,负面清单要顺利推广到全国还将经历前期调研、调整建议收集及上报审批等多个阶段,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特点进行磨合,循序渐进地完成落地。
目前,除四大自贸试验区之外,湖北、陕西等地也已开始探索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今后我国还将在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及东北地区选择新的负面清单制度试点省份。随着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逐步走向全国,我国投资贸易规则正加速与国际接轨,这不仅将直接助力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谈判,也将为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注入强大动力。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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