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结合本地促消费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人民银行开展了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本次试点由深圳市罗湖区出资,通过抽签方式将一定金额的资金以数字人民币红包的方式发放至在深个人数字人民币钱包,社会公众可持发放的数字人民币红包在有效期内至罗湖区指定的商户进行消费。
据悉,罗湖区将举办“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活动,该活动采取“摇号抽签”形式发放,抽签报名通道自10月9日0时正式开启。
此次活动发放总金额为1000万元,每个红包金额为200元,红包数量共计5万个。在深个人可通过“i深圳”活动预约平台登记申请抽签,中签后根据中签短信指引下载“数字人民币APP”,开通“个人数字钱包”后,即可领取“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
该红包可于10月12日18时至10月18日24时在罗湖区辖内已完成数字人民币系统改造的3389家商户无门槛消费。
本次试点由深圳市罗湖区出资,是深圳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开展的创新实践,也是数字人民币研发过程中的一次常规性测试。
小知识
什么是数字人民币?
数字人民币是法币,与法定货币等值,具有国家信用、法偿性。在使用体验上,虽然数字货币与支付宝、微信支付的使用方式相似,需要手机,但实际上数字货币跟使用现金一样;而支付宝、微信支付使用的仍是个人银行卡里的余额等。
使用数字货币时,不需要网络、不需要银行账号。只要手机装有DC/EP数字钱包,两个手机碰一碰就能实现转账功能,被称为收支双方“双离线支付”。在没有网络或者网络信号不佳时,数字货币仍可使用。
数字人民币具有国家信用,如果机构或个人不接受支付宝或微信付款,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但如果拒绝用户使用数字货币付款则是违法的。
转自: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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