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3-04





  3月4日,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国家卫健委指出,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在医疗救治工作中积极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西医结合,完善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促进医疗救治取得良好效果。


  《试行第七版》指出,目前研究显示,新型冠状病毒与蝙蝠SARS样冠状病毒同源性达到85%以上,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液、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氯已定不能有效灭或病毒。


  传染源及途径方面,《试行第七版》指出,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此外,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由于在粪便及尿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应该注意粪便及尿对环境污染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


  诊断标准方面,《试行第七版》明确,疑似病例同时具备以下病源或血清证据之一者可确诊:


  一、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二、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三、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和IgG抗体阳性;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G抗体由阴性转为阳性或恢复期较急性期4倍及以上升高。


  中医治疗方面,《试行第七版》指出,新冠肺炎属于中医“疫”病范畴,病因为感受“疫戾”之气,各地可根据病情、当地气候特点以及不同体质等情况,进行辩证论治。


  转自:第一财经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