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各流域相对统一的禁渔期制度,解决各地禁渔行动缺乏统一部署,特别是一些跨省、跨县水域管理盲区问题。
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力度,近期又制定了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至此,内陆七大重点流域禁渔期制度和主要江河湖海休禁渔制度已实现全覆盖。
在农业农村部21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表示,海河、辽河、松花江是华北和东北地区的3个主要流域,面积广阔,自然环境丰富多样,孕育了诸多特有水生生物物种。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3个流域的水生生物保护形势日趋严峻。
目前,这3个流域的相关省份已开展了不同程度的禁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而言禁渔期制度还不健全,各地禁渔行动缺乏统一部署,特别是一些跨省份、跨县市的水域容易成为管理盲区。
“建立各流域相对统一的禁渔期制度,有利于把散乱的禁渔行为上升为全流域有声势、组织化、严管理的禁渔期制度,加大三流域渔业资源及其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使华北、东北地区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于康震说。
同时,农业农村部将从今年开始分类分阶段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推进禁捕工作。此外,对相关流域的禁渔期也有了明确的时间段:长江、淮河、珠江等流域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黄河禁渔期为4月1日至6月30日;海河、辽河、松花江禁渔期从5月16日开始,到7月31日结束。(记者 吉蕾蕾)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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