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三部门日前联合发文明确沪港通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将继续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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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部门通知就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称: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记者 孙韶华)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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