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2016—2020)》,并启动院201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2016年,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7705件,审结171708件,比2015年分别上升19.07%和20.86%。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制止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切实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乔丹”商标系列案件,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着力解决赔偿数额低、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宋晓明介绍,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起步于改革开放,1985年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宗专利纠纷案件,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到今天已经经历了30年的发展。1985年至2016年,人民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92851件,审结766101件。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涵盖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规定的各类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中华老字号、中医药、中国民间文学艺术、中文字库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令古老的中华文明生机盎然。
为充分展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成绩和力度,指导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活动和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还向社会公开集中发布了2016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记者 徐隽)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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