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2日通报2023年1—7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2.3%,同比下降3.0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2%,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3%;PM10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8%。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7%。
1—7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56.6%,同比下降5.6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4.8%,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北京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67.5%,同比下降9.9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3.8%,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2%。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2.5%,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9%,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58.5%,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5.9%,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2%。(记者 寇江泽)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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