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优化邮轮游艇行业发展市场准入环境、完善深圳珠宝玉石业准入体系、放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举办者市场准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1月26日发布的《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特别措施》)在科技、金融、医疗、教育文化、交通等六大领域放宽了市场准入。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在发布会上说,《特别措施》是上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有6大领域,包括24条具体措施。
在科技领域,共5条特别措施,包括创新市场准入方式建立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平台、放宽数据要素交易和跨境数据业务市场准入、优化先进技术应用市场准入环境、优化5G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方式、支持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
在金融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提升贸易跨境结算便利度、优化基础设施REITs市场环境。
在医疗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放宽医药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限制、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优化人类遗传资源审批准入服务、放宽医疗机构资质和业务准入限制。
在教育文化领域,共2条特别措施,包括支持深圳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优化网络游戏、视听、直播领域市场环境。
在交通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优化邮轮游艇行业发展市场准入环境、统一构建海陆空全空间无人系统准入标准和开放应用平台、放宽航空领域准入限制、支持深圳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在其他领域,共5条特别措施,包括完善深圳珠宝玉石行业准入体系、放宽通信行业准入限制、开展检验检测和认证结果采信试点、放宽城市更新业务市场准入推进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养老托育市场发展环境。
赵辰昕指出,《特别措施》在放宽准入的同时,提出了若干项配套政策。在放宽清单事项限制之外,针对产业链上下游客观存在的实际问题,从体制机制、机构保障、要素配置、金融支持、信息化支撑、准入后监管等多个角度,系统地提出了支持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特别措施涉及调整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按照《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有关规定来具体操作和办理。涉及港澳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市场准入开放和单独优惠待遇的措施,纳入《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实施。
“深圳是一座因创新而生的城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一张白纸上的精彩演绎。”赵辰昕说,选择深圳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就是围绕放宽准入限制、优化准入环境、破除准入壁垒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以此探索更加灵活、更加科学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赵辰昕说,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高效推进《特别措施》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努力将《特别措施》打造成支持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基础制度安排,进一步激发发展内生动力,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转自: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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