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获国家发改委同意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02-09





  同城化样板区,现代化都市圈!全国首个由国家发改委正式复函同意的都市圈规划“落地”南京!2月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同意《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的复函。复函明确,南京都市圈将建设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助力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发展,为服务全国现代化建设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从“全国最早”到“全国首个”


  1986年6月,南京区域经济协调会第一次会议在南京召开,成立南京区域经济协调会。2002年12月,江苏省政府批准《南京都市圈规划》。2007年4月,第一届南京都市圈市长峰会召开,苏皖有关城市市长签署《南京都市圈共同发展行动纲领》……从全国最早启动建设的“跨省都市圈”,到全国首个由国家发改委正式复函同意的都市圈规划,地处长江下游的南京都市圈,连通东部中部两大板块、衔接长江淮河两大流域的枢纽区域,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国家发改委复函要求,《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实施,要着力推动基础设施一体高效、创新体系协同共建、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城乡融合发展,把南京都市圈建设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现代化都市圈,助力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发展,为服务全国现代化建设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从“城际联席”到“部际联席”


  推动南京都市圈发展,苏皖两省及相关城市一直不遗余力。去年12月5日,2020南京都市圈党政联席会议在镇江召开。会议总结成绩、研判形势、谋划举措,推动共绘南京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此次国家发改委复函也要求,江苏、安徽两省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指导推动政策会商和项目对接,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南京市及都市圈其他城市是南京都市圈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都市圈党政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编制专项规划,科学制定年度计划,谋划推进合作事项,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规划》涉及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


  复函同时明确,国家发改委将会同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体制机制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从“一体化”到“同城化”


  南京都市圈由以江苏省南京市为中心、与联系紧密的周边城市共同组成,横跨苏皖两省,是长三角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南京都市圈城市一体化发展也进入新阶段。此次复函强调,《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实施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提升都市圈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目标,以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同城化发展为主攻方向,以健全同城化发展机制为突破口,推动南京都市圈高质量发展。


  从“一体化”到“同城化”,南京都市圈发展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复函精神,组织实施《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在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征程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转自:金陵晚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

Baidu
map